[討論] 換了柱,關了朱,國民黨怎辦?

作者: godtone5566 (統神5566)   2015-10-06 15:58:21
朱立倫、李四川談條件 恐觸「搓圓仔湯條款」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八十四條
I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II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
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III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IV 犯第一項、前項之罪者,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
否,沒收之;犯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八十九條
I 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黨內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業之日起,於
提名作業期間,對於黨內候選人有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行為者
,依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處斷;對於有投票資格之人,有第
八十六條第一項之行為者,依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斷。
II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 犯前二項之罪者,預備用以行求期約、交付或收受之賄賂,不問屬於犯
人與否,沒收之;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
徵其價額。
柱柱姊只要不退
然後把錄音交給檢調單位
朱朱輪就連新北市長都不能當了
這樣誰還來敢換柱呢??
柱柱姊這招真是高招阿
就算咬不到朱朱輪
咬個李四川然後再說指揮監督關係也讓朱朱輪有得忙
國民黨高層,還能換柱嗎??
政黨內初選有這條,具候選人資格,柱柱姊也有了
KMT 還敢患嗎??
還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10-06 15:58:00
白賊表示:我準備好了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2015-10-06 15:59:00
還有吳敦義選啊,馬本來就最希望吳敦義選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10-06 16:01:00
若真如此,吳敦義這下眾望所歸了,但是吳民調之慘… XD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10-06 16:01:00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 哇...這有罪朱立倫政治生命提前結束
作者: kawo (無主神殿)   2015-10-06 16:02:00
本來想找個流氓跟蔡英文打混戰 結果變成跟kmt打混戰了真的是請蛀容易送蛀難XD
作者: Luke2000 (香蕉共和國)   2015-10-06 16:02:00
朱現在大概在家裡痛哭失聲.....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5-10-06 16:03:00
爽到白賊義 有皇帝命
作者: Luke2000 (香蕉共和國)   2015-10-06 16:04:00
是誰說朱立倫是政治精算師的??朱立倫有算到自己會被關嗎?或者這一著也在朱的精算之內,取得政治受難者的身份?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0-06 16:12:00
感謝朱朱倫為黨付出自由
作者: jiern (jiern)   2015-10-06 16:13:00
不懂為什麼勸退等於違法 朱有答應任何回饋給柱?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06 16:16:00
要看錄音內容,如果有交換職位的話,例如不分區立委朱或李講出交換職位就有罪
作者: jiern (jiern)   2015-10-06 16:17:00
朱會笨到讓你捉到犯罪證據?馬2.0可不是喊假的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0-06 16:17:00
你要勸退一定有各種形式的期約啊 甚至答應她當副手 或是補償競選經費 都是一種期約...如果真的有錄音 是2.0還是0.2還很難說...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10-06 16:18:00
只要有提出任何交換條件,朱朱倫就有得忙了...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0-06 16:19:00
甚至答應讓她平安退休 都可以是一種期約XD
作者: ooyy (潛藏)   2015-10-06 16:23:00
lawinshit:該我上場惹嗎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5-10-06 16:42:00
模仿林益世模式一刀斃命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5-10-06 17:37:00
這招高,但真的希望有錄音,也希望能公佈錄音內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