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李四川談條件 恐觸「搓圓仔湯條款」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八十四條
I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II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
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III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IV 犯第一項、前項之罪者,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人與
否,沒收之;犯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八十九條
I 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黨內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業之日起,於
提名作業期間,對於黨內候選人有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行為者
,依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處斷;對於有投票資格之人,有第
八十六條第一項之行為者,依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斷。
II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 犯前二項之罪者,預備用以行求期約、交付或收受之賄賂,不問屬於犯
人與否,沒收之;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
徵其價額。
柱柱姊只要不退
然後把錄音交給檢調單位
朱朱輪就連新北市長都不能當了
這樣誰還來敢換柱呢??
柱柱姊這招真是高招阿
就算咬不到朱朱輪
咬個李四川然後再說指揮監督關係也讓朱朱輪有得忙
國民黨高層,還能換柱嗎??
政黨內初選有這條,具候選人資格,柱柱姊也有了
KMT 還敢患嗎??
還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