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前二年的假可以放到今年請啊?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10-19 22:47:37
※ 引述《allicia (不要再有綠箭頭了)》之銘言:
: 規定是可以這樣請,不過大部分基層的公務人員都是因為業務太多,
: 所以可能連基本的14天都請不完
: 但我也有聽說過有人就是這樣累積休假,然後一次請完到美國生小孩
: 公務人員每年的休假扣掉14天可以領不休假獎金,
: 我不確定縣市長可不可以領不休假獎金,
: 如果可以的話,朱立倫請不完一定會領錢的,
: 所以如果他這次真的請102年跟103年的假,
: 那麼可能會造成領錢又請假的問題,
: 建議新北市議員可以去查查看
: ps:前提是縣市首長剩下的休假可以領不休假獎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110016&FLNO=10
第 10 條
公務人員符合第七條休假規定者,除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外,每年至少應
休假十四日,未達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應全部休畢。休假並得酌予發給休
假補助。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每
次休假,應至少半日。
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至第
三年實施。但於第三年仍未休畢者,視為放棄。
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未具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
十四日。但任職前在同一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者應予扣除。其未休畢者,視
為放棄。
第一項休假補助之最高標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銓敘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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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面講的很清楚
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
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且未予獎勵者,才得累積保留至第三年實施
所以朱立倫得先證明他的假是因公務或業務需要,而且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
才能夠有你所講的規定
請問一下
朱立倫拿出證明了嗎?
不是你說想休就能休了
就要公務或業務需要才能這樣休
監察院都能彈核賴清德了
沒理由不能彈核朱立倫吧
如果朱立倫是對的
那麼賴清德也能比照辦理
不是嗎?
這時候就讓我們看看監察院是不是國民黨的走狗吧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0-19 22:49:00
你最後一句的問題是不是有點傻啊......
作者: allicia (不要再有綠箭頭了)   2015-10-19 22:50:00
只要朱立倫的休假未休完且未領不休假獎金,就可以保留到第三年請完,不用證明的他麻煩的是如果他前二年有領不休假獎金,就不能這樣請你想太多了,大部分的人都是選擇領錢,通常補休都請不完了,何況還累積三年再一次請,除非有特殊原因,就像我說的,要到美國生小孩沒有人在出示證明的你拿這點質疑朱立倫太有針對性了你去問問哪個機關要公文證明 通常請不完就表示業務繁忙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19 23:24:00
朱朱崙是執政黨 要生個理由或批准很難嗎?一般公務人員怕吃丙不大敢這樣請 但也不是沒有公務機關有那麼嚴謹全台灣現在早就行政效率UP了問題是你沒資格去查怎麼能說違法? 這應該讓議員去追沒辦法去查怎麼知道他寫什麼理由 沒看到就說違法?要查就要調公文 整個流程去追 你夠力去查看看嘛要針對他這點打其實不夠力 這傢伙都不要臉成這樣了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19 23:53:00
高調…朱立倫真的是無法無天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19 23:53:00
還有我仔細看了一下 他是第七條 年資23年了 每年30日從101年 每年休30日,102、103年未休保留的假 等等去算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19 23:55:00
寫很清楚: 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19 23:56:00
第10條第一項以外的假 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19 23:56:00
去年,前年,因公不能休核准的公文何在?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20 00:02:00
他是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 不是那14日的假吧有第7條資格的 強制規定至少14天的假要休 沒休就要理由但14天以外的30天的假 可以累積三年看了報導也都是算3年 每年30天的假 不是算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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