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icia (不要再有綠箭頭了)》之銘言:
: 規定是可以這樣請,不過大部分基層的公務人員都是因為業務太多,
: 所以可能連基本的14天都請不完
: 但我也有聽說過有人就是這樣累積休假,然後一次請完到美國生小孩
: 公務人員每年的休假扣掉14天可以領不休假獎金,
: 我不確定縣市長可不可以領不休假獎金,
: 如果可以的話,朱立倫請不完一定會領錢的,
: 所以如果他這次真的請102年跟103年的假,
: 那麼可能會造成領錢又請假的問題,
: 建議新北市議員可以去查查看
: ps:前提是縣市首長剩下的休假可以領不休假獎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110016&FLNO=10
第 10 條
公務人員符合第七條休假規定者,除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外,每年至少應
休假十四日,未達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應全部休畢。休假並得酌予發給休
假補助。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每
次休假,應至少半日。
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至第
三年實施。但於第三年仍未休畢者,視為放棄。
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未具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
十四日。但任職前在同一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者應予扣除。其未休畢者,視
為放棄。
第一項休假補助之最高標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銓敘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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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面講的很清楚
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
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且未予獎勵者,才得累積保留至第三年實施
所以朱立倫得先證明他的假是因公務或業務需要,而且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
才能夠有你所講的規定
請問一下
朱立倫拿出證明了嗎?
不是你說想休就能休了
就要公務或業務需要才能這樣休
監察院都能彈核賴清德了
沒理由不能彈核朱立倫吧
如果朱立倫是對的
那麼賴清德也能比照辦理
不是嗎?
這時候就讓我們看看監察院是不是國民黨的走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