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如何讓國民黨黨產歸回國庫??

作者: clausewitz (理論學家)   2015-10-21 10:10:31
※ 引述《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之銘言:
: 另一方案就是:既然無法拔黨產,那就讓你無法使用或限制使用。
: 方法可能要討論一下,可能就是:
: 1.限制政黨補助上限,如立委最多100萬(現在無上限)
: 2.限制公司企業法人政治獻金「總額度」,
: 如立委全加總最多只能100萬(黨產企業最常搞的)
: 3.小額募款需佔總獻金收入比例50%以上
: 4.「支持者贊助」的相關宣傳廣告費用一律納入競選支出計算,
: 並規定總贊助上限,如立委支持者贊助總上限100萬等。
: =>其實只要通過第3、4點就夠了,規定政治獻金比例、限制贊助者免費贊助宣傳額度,
: 意思就是強迫候選人選舉獻金收入以小額募款為主,
: 候選人要自己努力去爭取選民支持才能得到更多的小額募款的選舉經費,
: 而支持者也不能以無限贊助方式為候選人做廣告宣傳。
: DPP候選人政治獻金主要就是靠小額募款而來。
這些方式會行不通,因為政治獻金的造假太嚴重。甚至也不需要造假,現行法令只
能在選舉公告到投票前一日這段時間設置獻金專戶,只要將收入與支出安排在這段
時間以外,就不受政治獻金的規範。
因此應該要調整,將獻金專戶長期化制度化,一切政治收入與支出,都必須通過專
戶,否則一律成立貪汙罪。政治獻金專戶則每月公告收入與支出的總額,及單筆一
萬元以上收入與支出,供任何人查閱。
規定上限這種東西,參考競選經費的前例,完全沒用。因為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最重要的還是透明,透明就會讓背後的黑手一一現形。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10-21 10:16:00
不是已經有內政部專戶
作者: clausewitz (理論學家)   2015-10-21 11:08:00
只有政黨和政治團體的獻金專戶是長期性運作的。政治人物則只有競選期間可以設專戶,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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