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鼓勵年輕人打電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04:44
時代就是這樣
這時代年輕人不只流行跳舞
還流行電玩競賽
反正鼓勵年輕人的目的都一樣
除了讓他們有宣洩精力的管道
也附帶有治安的效果
這樣沒啥不好呀
只是我一直搞不懂一點
為何電競是運動?
打電動不就是坐在電腦前
為啥只因為比賽就變成運動?
那作文比賽才藝競賽也是運動了?
在ptt上和人筆戰也是運動了?
好怪的概念 真的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0-27 15:07:00
指技?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10-27 15:07:00
我也覺得很怪,推廣電競不是問題,但要綁到運動就很怪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10:00
圍棋你怎麼說?
作者: paihana   2015-10-27 15:10:00
臺灣人的觀念什麼時候才跟的上世界呢?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0-27 15:11:00
快速的"運動"手指?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11:00
p大願聞其詳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0-27 15:12:00
個人也認為這是一種比賽(GAME), 但不是SPORTS GAMES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5:12:00
團隊 戰術 反應速度 有競技的感覺啊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10-27 15:12:00
查了一下,運動的範圍應該比我們既有的觀念來的廣,有很多純靠腦力的東西也都能歸在運動項目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13:00
o大 是 比賽跟運動應該是二個概念l大 所以作文比賽或才藝競賽也都在運動的範圍內了嗎b大 才藝競賽也符合你說的三要件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5:15:00
作文比賽怎麼觀賽阿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0-27 15:15:00
就跟開賽車一樣 不就是坐著 哪裡動到了怎麼叫運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16:00
b大 也可以啊 為什麼不行呢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5:16:00
看選手寫字嗎,評賽的標準是啥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10-27 15:17:00
作文不算,但像上面提到的圍棋或撞球都算,有競賽規則,之所以不覺得是運動,是因為我們既有的觀念沒有把"腦力"競賽當成運動的一種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0-27 15:18:00
這可能體育系的才能回答。運動生理學,人體運動還是腦和身體的協調。如果要說操作電腦進行遊戲,要有高度腦和身體協調,反應能力,可能可以歸類吧?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18:00
自己先去google一下美國對運動員的定義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27 15:18:00
射擊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18:00
o大跟l大言之有理d大 不要 我要在這聽不同意見討論的價值就在這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20:00
德州撲克的職業選手,甚至大胃王也是美國定義的運動員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0:00
權威式定義就像d大說的google就有 我想聽討論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21:00
意見就是你與時代脫節太久了,這問題30年前已有解答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22:00
觀念自已要進步吧 你以為運動就是要跑步流汗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3:00
d大 人身攻擊沒意思了要搬權威式定義我google就好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5-10-27 15:23:00
競技跟運動有什麼直接關聯嗎?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23:00
D大攻擊誰?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4:00
不用在這發廢文球大家想法了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24:00
問題是,我沒說錯啊。這真的30年前美國人就有判例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6:00
d大 你怎知我不知國際上運動定義是啥?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26:00
在公開明確之規則下,以個人之能力行行競技,具觀賞價值者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27:00
即是運動員,定義是這樣的啊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7:00
我上來問大家看法 就是要聽不同意見 一開始就說了吧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28:00
看你原文舉例就知道你還真不知這定義啊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8:00
你一下就先叫人去google 然後再扣人帽子 都你講就好啦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28:00
原po到底怎麼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29:00
我舉例就是我這麼想啊 為啥我要根源權威定義舉例呢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29:00
按到噓 等等推 不然我問你為什麼西洋棋 橋牌也算運動?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30:00
你覺得運動是什麼?
作者: TohnoMinagi (遠野)   2015-10-27 15:30:00
我不覺得西洋棋跟橋牌算運動,但其實是不是運動沒差
作者: durg (........)   2015-10-27 15:31:00
作文無觀賞性,筆戰無公開規則,這樣瞭沒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33:00
作文根本不算運動 有勝利標準嗎?還不是看評審的口味 這是主觀的以其他運動來說 誰贏誰輸很明確可以判定 但作文??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35:00
作文比賽沒觀賞性?真不認為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35:00
如果作文規定改成誰先寫完5000字就獲勝 那應該就算吧就說是勝利判定方式了 作文是主觀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36:00
所以我自己找時間跑步 不跟人競賽 沒尊守競賽規則的必要 就不是運動了嗎我感覺你是不是把競賽跟運動混為一談了?運動根本與比賽規則跟評判標準是二件事呀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38:00
運動競技本來就是一體的你說的運動跟這裡說得運動是不同的阿...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38:00
那你先說你定義運動是啥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39:00
真不覺得運動跟競賽是一定要綁在一起的。。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39:00
你自己去跑步 放鬆流汗我認為是休閒活動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0:00
競技運動跟你休閒運動是不同的你著墨在"運動"這兩個字本身本來就不適合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0:00
休閒活動跟運動應該不是互斥的概念 我覺得啦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1:00
所以D大就叫你GOOGLE看看阿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1:00
所以你自己不認為就不是運動了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2:00
又來了 我不認為電競是運動 不代表我不知權威式定義啊啊 好累 算了s大 我這篇就是以我想法為基礎打的。。。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3:00
你還沒回答我阿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3:00
算了 你們也別理我好了。。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4:00
感覺有理說不清 你是想要我們說服你是不是?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4:00
s大 我回了 你找上面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4:00
你沒回答阿我說的一句都沒回阿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5:00
你是不是沒看懂我問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5:00
s大 記錄都在 你找找。。。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5:00
你覺得運動應該是只局限"肢體"運動嗎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6:00
就是你的認知太狹隘了 運動應該包含肢體跟心智方面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6:00
我問什麼,你自給說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5-10-27 15:46:00
這篇原po在幹嘛? 要求版眾說服你?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7:00
v大 我沒這麼說 我保持彈性 但你說的我覺得不通 例如競賽跟運動要綁一起這類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7:00
那你現在要回答嗎,我說你自己覺得不是他就不是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8:00
v大 你又來了 幫我腦補完再幫我扣上帽子 我根本沒那麼說呀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48:00
他跟本不是要說服他是要我們照他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8:00
我有回答了阿 你沒競賽就是休閒阿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49:00
問你運動的定義是啥你說不出 指說"感覺"要人不腦補也難 你靠感覺 大家就別討論了阿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49:00
v大 我就說啦 運動跟休閒不是互斥啊 為啥運動一定要跟競賽綁在一起呢
作者: JJLi   2015-10-27 15:49:00
依據d大的說明,作文、演講、辯論其實也可以列入競技一環甚至是奧林匹亞物理數學地理生物化學競賽也可以是了呢…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0:00
s大 那是你腦補 我根本沒你說的那意思
作者: JJLi   2015-10-27 15:50:00
其實這樣也好,本來就是『競技』呢…sport…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0:00
作文、演講、辯論 沒有明確的規則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1:00
為什麼我自己慢跑 不跟人競賽 就不是運動了呢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15-10-27 15:52:00
人家的說法明明是休閒包含在運動裡面 你偏要把兩者分開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2:00
沒人說你不是阿 運動不能休閒跟競技?你自己搞錯我的意思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3:00
我「感覺」電競不是運動 但我沒用「感覺」來定義何謂運動吧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3:00
運動定義本來就很廣 是你自己想的太窄那可以說說為什麼你"感覺"電競不是運動總要有個理由吧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4:00
我就是說運動跟休閒不是互斥概念啊 是v大說不是競技就是休閒吧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4:00
看吧 你自己搞混我的意思你自己去跑步爬山 就是休閒阿 也可以說運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5:00
v大 我說不上來 這就是發這篇廢文求討論的原因 聽聽大家想法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5:00
但是就是不能說競技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15-10-27 15:56:00
前面說運動跟休閒 後面變競技跟休閒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6:00
根本你自己想法矛盾...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6:00
v大 因為你說運動就要有競賽規則 所以我才說我不比賽自己跑步一樣是運動你接著說那是休閒 記得嗎 記錄都在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7:00
我有說 你說的運動跟我說的運動不同運動就要有競賽規則 所以作文比賽不算運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8:00
v大 所以運動並不是你說的 一定要有競賽規則及評分標準 而電競也不會因為有這二樣而成為運動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8:00
但是你自己去跑步 是休閒也沒錯阿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0-27 15:59:00
那你回答我吧,你又不回答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15-10-27 15:59:00
直接把運動前面兩個字打出來比較快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5:59:00
我的認知 運動分為休閒 競技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5:59:00
運動本來跟休閒就不是互斥概念 我一開始就講了
作者: NoEric (にこにこにー)   2015-10-27 16:00:00
在那運動運動 兩人根本雞同鴨講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00:00
跑步爬山算運動 電競比賽也算運動 但是作文不算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01:00
我發現我們又開始繞回原點了 沒意思了 總之你說的理由我不覺得合理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01:00
因為電競有比賽規則等等之類的 所以可以算是運動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02:00
隨便 反正電競屬於運動已成事實 你不認同是你的事靠感覺什麼都不用討論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06:00
不說了 觀念差太多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6:08:00
你的觀念和運動員的規定不一樣,補正吧你的觀念和現實的規定一樣,你就不會有錯覺了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11:00
觀念跟我媽一樣 "打電動不就是坐在電腦前 "為啥只因為比賽就變成運動?他應該覺得運動就是要燃燒脂肪 流汗 才叫運動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0-27 16:12:00
運動有很多層次說法;其實今天的爭論是 稅與兵役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12:00
v大 既然你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就算了
作者: BENCH5566 (NARUDO)   2015-10-27 16:13:00
不加入體育可以啊,立電競專法,重點是正名,這是電競不只是遊戲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0-27 16:13:00
大胃王選手 也想要免稅免兵役???AV男優 也想要免稅免兵役???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13:00
v大 那是你腦補的 我根本沒這麼說吧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6:13:00
其實都說出很多了,只是你聽不下去罷了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0-27 16:14:00
其次還有教育體系的支援:成立電玩國中???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15:00
R大 如果不論運動 純粹定義為為國爭光 以此為由免稅免兵役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15:00
我說這麼多 還說我說不出所以然..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0-27 16:15:00
醒醒吧 !!! 其實電玩選手就是個藝人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16:00
其實應該是可被接受的?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16:00
就像古代認為 女人裹小腳很美 現在認為不人道 噁心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17:00
V大 我們觀念差太多 算了不要腦補幫我加上我沒說過或表達的意思就好其他妳說的 我不同意 但尊重 就是醬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18:00
問題是問你又不說 我只能自己判斷這問題本來就沒有對錯 只是環境時代差異而已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19:00
R大 為啥覺得電玩選手是藝人?有實例嗎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0:00
R大說得也沒錯 電玩選手可以代言 上節目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20:00
v大 看吧 連我有說你都覺得沒說 這討論不下去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0-27 16:21:00
電視上的才藝表演囉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1:00
我問你為啥覺得電競不是運動阿 你有回答?你不是說不出來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6:21:00
運動選手也能代言上節目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6:22:00
他說不出來吧運動員也有經記人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2:00
自己說不出來 還說我說不出所以然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23:00
R大 了解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0-27 16:23:00
有爭議的是 稅役 "優惠" 自由市場就放給它自由即可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3:00
感覺我上面打那一堆都白打了 對牛彈琴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4:00
你覺得是什麼就是什麼 這回答你滿意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25:00
R大 就是這意思 這是重點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5:00
又再說別人 人身攻擊 到底哪裡阿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6:25:00
要跑了?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6:26:00
有釣魚的Fu~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27:00
跑啥 不回v大不代表不代表不回別人吧 又腦補啦?
作者: bobyhsu (專業收費代洗文章)   2015-10-27 16:45:00
笑了 叫你去google運動競賽定義你說不要 那開串討論幹嘛
作者: ericsonzhen (Jeongwoojin)   2015-10-27 16:47:00
賽車 射箭 不太動阿 也算運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6:53:00
e大 賽車射箭運動量不大?尤其射箭 你知道身體協調性要多好嗎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10-27 17:00:00
樓主說的運動是exercise或work out,而大家在說的是sport吧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04:00
s大 我說的是我不覺得電競是運動而且我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而不是拿權威式定義來照本宣科照本宣科google就有了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10-27 17:07:00
那你得失望了 現在主流氛圍就是大家會用國外有產業他們把電競產業搞起來 而台灣有潛力搞起來的氛圍在這種氛圍下 大家自然會想去引權威性意見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08:00
k大 我也支持電競 這沒衝突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10-27 17:08:00
(有個類比很有趣 把電競的現況比喻為賽車產)
作者: RichardKCWu (KC)   2015-10-27 17:09:00
就只是exercise跟sport的差別,只是中文翻譯這兩個詞都叫運動,exercise是指身體活動,sport則有競技成分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10-27 17:09:00
都是有潛力搞起來 且都能帶動產業 但因為長輩們的社會觀感不好 所以一直被壓制 看看林志穎得特地到東南亞去搞 台灣則是錯失這機會)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10-27 17:09:00
所以你的問題就是在於文字上面的定義啊,中文同樣叫作運動,但英文有用不同的字去表示,所以才會和傳統體能活動搞混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10-27 17:10:00
阿抱歉 我的重點是 現在主流氛圍是年輕人想證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10:00
r 大 所以我原文用中文「運動」 就是避免這樣
作者: RichardKCWu (KC)   2015-10-27 17:11:00
重點就是中文字面上所導致的認知問題,運動不代表就是身體要流汗要活動,社會運動也是運動啊,但你會把這個運動跟exercise混在一起談嗎?不會吧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10-27 17:11:00
所以如果想聽聽閒聊的意見 那可能會失望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11:00
k大 了改k大 不限定閒聊意見啦 都行
作者: molunptt (2016唯一支持聖文參選)   2015-10-27 17:13:00
LoL 星海 都跟下棋很像 動態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13:00
r大 沒人會把社會運動當成我們這主題的運動吧
作者: RichardKCWu (KC)   2015-10-27 17:13:00
電競的英文是e-sport,意思就是它是一種electronic的競技運動對啊,沒有人會把社會運動當成這種運動,那你幹嘛要把電競當成exercise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16:00
r大 我就是覺得電競不是運動 而是競賽 競賽與運動不是同一個概念 這篇也是基於此發的 所以用中文m大 很像r大 我題意很清楚啦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10-27 17:18:00
但他們現在推的運動就是在指競技啊,只能夠說中文根本就沒有定義好運動,所以一個詞各自表態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18:00
r大 懂你意思啦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7:19:00
英文同一個字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19:00
r大 不會啦 中文有他的邏輯 這篇也是中文思維下的文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27 17:20:00
ÖB動,體育競技活動 同義字電子競技 e sport英文就叫e-sport了 自己慢漫解讀吧
作者: RichardKCWu (KC)   2015-10-27 17:40:00
政府推的“運動”就是競技運動,拿棒球來說好了,國家都很希望我們“比賽”拿冠軍,但他們care你平常的KGB之類的嗎?大魯X之類的打擊場有受到政府的推廣嗎?沒有,因為練習不是競技運動,“比賽”才是他們支持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43:00
r大 我意思就是說 其實政府推行的這個電競是競技 不用硬給他安上運動的名字就像R大說的 重點是給這些為國爭光的電競選手優待
作者: anson26666 (GodDomain)   2015-10-27 17:45:00
國外都使用E-sport 我認為可以歸類成休閒運動 就像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7:45:00
非運動員不代表不能給予跟運動員同等優待呀
作者: RichardKCWu (KC)   2015-10-27 17:47:00
你覺得政府棺猿們的思想有這麼清晰嗎?他們就是像這個想法“e-sport=電子競技運動sport=競技運動我們平常說sport是什麼?運動嘛所以e-sport也是一種運動”我想棺猿們是這樣想的這應該能解釋為什麼他們要為電競安上運動這個名目了
作者: deathero (緋.殤)   2015-10-27 17:57:00
整串看下來,原po瘋狂跳針
作者: snowlolz (Doomsayer)   2015-10-27 18:02:00
一邊跳針一邊說想聽多方意見,然後人家給了意見又說人身攻擊,是有沒有這麼奇怪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10-27 18:03:00
sport本來就有競技的意思,國外運動員的定義上面也有人說了,所以應該是套的進去的。再加上運動項目的相關獎勵措施已經有一個大概的架構。舉個例子,現在的職業選手因為不是運動員,公司要辦勞保只能把他們當業務員,也因為不是運動項目所以企業贊助沒辦法抵稅,上面這兩點都是經營戰隊的老闆親口說的。所以如果先依照國外的認定標準將電競先列為運動,再定相關適合的辦法,效率絕對比重新立一個新法快,而且辦法只要行政機關自己定就可以了,但立新法就要透過立法院,兩者效率的差異我就不用多說了吧。
作者: deathero (緋.殤)   2015-10-27 18:03:00
意見不同就變人身攻擊了…(茶)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0-27 18:05:00
我就不懂 我哪裡人身攻擊了 問他的意見也說不出來真是難以溝通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10-27 18:05:00
競技跟運動不是完全一樣 只是不想另外分出一個分類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5-10-27 18:06:00
為何要糾結在一個名詞的解釋 一個名詞本來就有多種意思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10-27 18:06:00
只是不想另外分出一類 所以歸到運動吧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5-10-27 18:07:00
想紅成全你吧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8:19:00
anti大 讚 就是要這樣的討論 謝謝 學習了r大 無奈。。v大 慢聊 不奉陪aa大 大概是這樣了 不是很支持這種做法j大 名不正言不順吧 而且明明可以不混為一談的tsu大 我中間偏綠 XDD
作者: s19790824 (JC)   2015-10-27 18:28:00
那是因為台灣把運動跟競技歸在一起管不然你覺得撞球空氣鎗甚至西洋棋有流汗還是幹嘛嗎如果分類出來管 電子競技就會歸類在競技類別他們的重點在沒有被承認就沒有相關法條可以適用例如上面提到的 或是出國比賽的簽證 外國選手來台工作沒有辦法有工作簽 等於是拿觀光簽證來違法打工要重新修改法規很難 但要政府承認他是運動很簡單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0-27 18:42:00
s大 理解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5-10-27 19:14:00
sports應該翻作競技 翻成運動是錯的 但是行之有年就將錯就錯了
作者: lastevil (流雲)   2015-10-27 19:49:00
類似的運動我想到下棋,演奏樂器,都是運動頭腦跟手指,唱歌用的器官比較不一樣,不過都有機會成為台灣之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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