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11-01 15:51:20顏寬恒:農曆三月23號是媽祖誕辰,台灣要立法該日禁止宰殺並吃素一日。
徐新瑩:妙天大法好,小學生早上八點要學座禪並觀想妙天法身。
如果上列情形發生,肯定會從台灣尾譙到台灣尾
那
劉櫂豪:
「我有我的信仰(基督教),以及我堅持的部分,至今,我仍然堅持,
如果有天因為表決(同志平權)輸了,我的堅持也不會改變。」
為什麼可以被護航呢?
只因為他是民進黨嗎?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5-11-01 15:52:00DPP也有長老教會派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5:54:00這不叫政教分離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15-11-01 15:54:00單純投票和推政策改變現狀有差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11-01 15:55:00
看不懂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5:55:00更正這不叫違反政教分離
作者: Hitimothy 2015-11-01 15:55:00
可以贊成可以反對 有蛇好吵的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5-11-01 15:56:00信仰可以用表決來決定的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5:57:00如果說 為了響應保護地球 一日吃素 就沒什問題你硬要扯宗教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5:59:00台灣家庭觀念已薄弱 再下去少子化 會亡國 有必要堅持傳統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5:59:00
他反對是他的自由..
作者:
oftisa (oo)
2015-11-01 16:00:00不是只有基督教反對同性戀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6:00:00倒不如接坦承是基督徒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00:00
他反對他還選得上那就是選民也反對啊...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01:00
立委就只是民意的代表..人家當地居民就多數反對啊不然你們可以自己推一席去跟劉選 ~~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6:03:00他都表明政策裡反同 這樣選得上就是選民支持 無誤又不是選前沒說 選後做了違背選民意願的舉動你邏輯還是清楚一點 老是烏賊戰不好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6:06:00他老爸是關他什事 最討厭覺得父母意志等同子女意志這種說法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07:00
說的自己跟台灣主流民意多契合 結果沒票?不是小圈圈取暖就是主流了
不支持同志婚姻請用你的信仰道德去勸說,憑什麼用國家法律限制人民權利?說到這個基督徒就要崩潰了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13:00
說老半天就是沒民意支持嘛 屁一堆馬就是做了八年了 拿馬來講有什麼用...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14:00
你們看看八年後能不能推翻民進黨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6:14:00錯了 並沒有用法律限制 而是沒訂法律告訴大家可以同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6:15:00事實上還是有人舉辦同婚 也沒怎樣不要混淆法律限制的概念 同志最可悲就是這裡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15:00
人民權利本來就沒有百分百不限制的...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16:00
同志不能繁衍後代 會有少子化問題...
法律賦予配偶的權益同志伴侶有享受到嗎?這不是限制是什麼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01 16:17:00事實上被限制的是異性戀 登記後還有通姦罪 這才是最落後的法律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17:00
到底是哪個國家沒有限制人民權利?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18:00
政府的存在本身就是限制人民權益...否則我自由權我可以無限延伸百分之百人權的基本教義真是恐怖 社會成本驚人...
哈哈,kk要不要拿同樣理由來護航限制黑人權益,看你怎麼被電爆又在那邊無限擴大,誰在那邊主張百分百人權了?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21:00
憲法條文不是有寫到 基於各種條件可以限制人權?黑人可以繁衍後代 同志不行 所以婚姻暫時有疑慮啊歐美國家很多還未開放同志婚姻合法也是這原因啦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23:00
另外口口聲聲講人權 還搞文革干涉劉委員的自由權繁衍後代論你可以去問各國政府 政府本來就要考量生育率不孕症不能生育是疾病 同志不能生育是自由選擇..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25:00
而且各國也只是有疑慮要長期討論而已
好啦好啦,反正是不是文革你說了算,懶得跟你耍嘴皮子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28:00
一群人圍著別人逼人表態算不算文革心裡有數啦..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5-11-01 16:29:00德國未通過同婚也是因為宗教因素 梅克爾的基民盟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6:29:00
一群人圍著別人叫囂 早就構成使人心生恐懼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5-11-01 16:39:00這種人只是基督教的一個小支派美國主流的新教越來越多教派贊成同志婚姻了只能希望這種人只流於在個人立場就好如果他在平權法案過了 還在弄各種小動作來妨礙同志權益 那可不會輕易的被放過
不用理劉櫂豪這款小芭樂人啦,蔡上台dpp國會多數同婚很快就會過了很多進步青年要的人權法案還是得靠大黨拿繁衍後代論證明不過同婚的理由真可笑,事實上要看該國執政黨是左還是右
笑死人,那本來就是價值觀的差異沒有誰對誰錯,難不成洪姊表決輸了就該放棄廢死嗎?
我還以為kk只是反左而已 沒想到這麼噁心竟然也反同論述還這麼好笑 少子化嘞那你要不要強迫沒生孩子的異性戀家庭生小孩 不生小孩就剝奪他們的婚姻?
你可以策動讓他落選換成反同婚的狗黨上,而不是作這種思想鉗制想法跟你不同就說噁心,這就是左派在臺灣被認為看人傲慢的原因
我不是思想箝制 你當立委就必須脫離你的教義好嗎 如果伊斯蘭教的立委通過限制女性參政合憲嗎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5-11-01 17:07:00前天 洪秀蛀與王金平 一同出席道教祭天法會我國政教分離待加強
作者:
scottayu (å½è£æˆç†Ÿå¥³æŽ§çš„æ£å¤ªæŽ§...)
2015-11-01 17:10:00看一個平常論述清楚有條有理的委員卻單純因為宗教反同,實在是很遺憾。感謝我不是臺東人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7:10:00
呵呵 我可沒有反同...
這才不是價值觀的差異 如果今天有立委覺得原住民就是低人一等 限制原住民的權利 難道你也認為是價值觀的差異嗎 反同的人只會要求別人尊重他們反同的思想 噁心至極 反同還要求尊重?
信仰是人民的自由 候選人要用教義當作自己的政見又有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7:11:00
我說各國政府考量這點還在思考配套 需要時間大家討論
宗教本來就是一種價值觀的呈現,同婚廢死也是,你應該去爭取多數人的認同,而不是要求某些人脫離信仰
價值觀的呈現不得以教義論述 因為公民社會會有普遍的理念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7:13:00
你支持同志權益 不用對反對者或不表態的思想審查...
不管是反同還是支持同性婚姻的狂熱者都好煩 一開口就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7:14:00
你嘴巴是這樣講 但是政府就是要考量整體
看低原住民本來就是他的價值觀,他的自由,但不會受到多數人的支持,就這樣。自由以不干涉他人自由為前提,劉委員在民主程序中推廣自己的價值觀,同婚過了他就該吞下去。思想和行為是不同層面,像同婚過了傅崑萁嗆聲不受理,那才是問題。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1-01 17:20:00
假設和毛一樣多
那頂克族的家庭是不是要強迫生小孩 ?少子化的因素最好是因為同性戀歧視性言論不是言論自由 就像你不可以說出歧視女性的話一樣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7:29:00
考量因素之一而已 所以需要"時間"
markerbow 你說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那請問劉委員是不是拿著他的宗教自由去限制同志的結婚自由
作者: kkabenson 2015-11-01 17:30:00
法律執行上只要不人身攻擊 在台灣你歧視也是自由何況劉個人信仰自由說成歧視? 太嚴重了吧ZZ
ㄎㄎ 總統拿聖經宣誓 美國大法官有講過是歷史因素好嗎 跟宗教分離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心底歧視沒關係 歧視到影響公共政策就不行你說不可以歧視到人身攻擊 結果可以歧視到影響公共政策 真是自打嘴巴
作者: antilibra 2015-11-01 17:43:00
富蘭克林表示:In God We Trust
如果他只是在表決中投反對票,那不是限制自由普世價值是一種共識,可不是真理
作者: antilibra 2015-11-01 17:50:00
選前都知道他是基督教了 你覺得就這的立場 選民或推薦政黨沒背書這立場的看法?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5-11-01 18:02:00我是覺得這類比很奇怪拉 因為同志婚姻是現在就沒有的但是要立法從無變有 要類比的話我會說 如果伊斯蘭立委立法禁止吃豬肉 所以你會不會反對? 當然我支持同志婚姻但是有支持就有反對 你可以說服更多人支持而不是偏激
德國是因為執政黨叫基督教民主聯盟要不然不用只過同性伴侶法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11-01 20:55:00.....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5-11-01 21:24:00不偏激就不叫甲甲了 這種噁爛族群全部滾出台灣
作者:
mucle (阿肌)
2015-11-02 11:31:00廢文,去領500吧,兩黨一樣爛是吧
為什麼甲甲都要強迫別人接受同性戀?不接受就罪大惡極?我不接受不支持 但不反對也不行嗎?一定要支持你們才不不會被罵是甚麼道理?根本是同性戀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