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losnow (生活很無聊)》之銘言:
: 幹
: 台灣憲政體制最大盲點
: 竟然是總統可以當到像皇帝
: 而且沒有人可以制衡他
: 他想幹嘛就幹嘛
: 還有司法保護傘
: 對不起我太晚覺悟了
其實是有對總統制衡的權力的,就是「彈劾權」
增修條文第四條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
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不過呢~彈劾權需要2/3的立委通過,也就是76席
門檻已經很高了,但後面還有呢!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啊大法官誰的人呢?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正所謂裁判球證都我的人.....
對了對了,還可以罷免總統喔!
增修條文第二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同樣也是2/3門檻,但是要投票喔!依照選舉計算,要650萬票才能罷免喔XD
附帶一提,台灣是雙首長制,但由於閣揆不需要立法院同意
從某種程度上的確總統權力是超過一般總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