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現在修憲難度之高,恐怕你翻遍全世界憲法,都很難找得到這麼高的
: 修憲需由四分之一的立法委員提出,四分之三委員出席,
: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後公告半年,再交由公民複決,複
: 決時則需有超過一半選舉人同意方能生效。
請閣下google一下
哪一個先進民主國家的修憲門檻
比這個低的?
民進黨網軍大量散佈所謂全世界最苛的修憲門檻這種謠言
並製作所謂的4分鐘修憲懶人包上傳網路
但還好,有人就是良知,戳破了這些鬼扯
請google 4分鐘修憲懶人包沒有告訴你的事
以美國修憲為例,
必須獲得
參眾兩院至少三分之二多數議員提出憲法修正案,
也就是說,
必須得到至少290名眾議員和至少67名參議員的支持。
然後呢,
這個修正案必須再獲得
四分之三的州,亦即37個州的議會批准,才能生效
明明美國修憲比我國更難,
更沒有訴諸全民的概念
民進黨以及支持者就是照樣宣揚似是而非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