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5-11-11 14:47:46看到很多人說要廢掉考監二院
因為這兩個大家覺得是盲腸機構 沒屁用
但為何沒有人想過要將兩院實權化呢?
將人事行政局移交考試院
考試院預算不經立法院審查 由監察院審查
監察院依照五五憲草的想法 轉型為上議院
由政黨比例制選出委員
監察院複決立法院提出之議案
但否決之議案經立法院2/3再次複決後則通過
對司法院 考試院長 大法官提名行使同意權
提出對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或罷免
以及原本的監察職責
立法院廢除不分區 全都改為區域立委 並增加立委員額
並增加對行政院長提名的同意權
這樣可讓考試院 監察院復活
還可讓總統 行政院長 立法院 監察院相互制衡
避免一方過於強勢
總之 讓台灣改制成像法國的雙首長制應該是現階段較可行的方法
而且還可名目上保存了KMT最愛的憲法
可能阻力會較小
疊床架屋就為了"五權憲法"這個虛名而去養一票廢物.....
作者: paleomort 2015-11-11 14:51:00
這樣的話考試院就虛了,乾脆廢掉。監察院跟立法院就變成上下院,也就是國會,不需監察院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5-11-11 14:52:00我認為立法權被無限擴大是好事嗎?現在台灣立法權是被擴大到有點誇張的程度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04:00
浪費錢不走其他國家運行多年的制度,卻自己亂搞,太瞎
這兩院職權完全可以被其他三權取代為啥還特地要改成有實權的機關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06:00
上議院在很多國家都是雞肋了,而且同為民選,會有衝突讀過民主發展就知道,上議院只是在英國發展出來特殊的貴族產物是一種民主化過程的漸進發展,先開放給貴族會兒,後開放給庶民沒有這樣的背景,卻要硬抄上議院,何必呢,以澳洲來講,其實也是被英國留下來的產物罷了美國也是英國來的啊,這哪有什麼
台灣立法權算是小的 大家都有迷思以為台灣立委權力很大 真奇怪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14:00
這功能不就類似不分區立委,要麼就改革不分區立委的方式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16:00
美國有各州平等的功能跟需要+1
再來 考試不需要到院的層級 可以設在行政院下的獨立委員會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5-11-11 15:17:00台灣立法權的確已經是無法被制衡了啊。
作者:
Custody (雞鴨)
2015-11-11 15:17:00這種要動憲法本文的東西就不要想了.....先考慮怎麼用增修條文凍結監察院還比較實際,但也很困難
公督盟的立委承諾書也算種制衡吧 不過願意簽的人太少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21:00
有人被洗腦惡魔王金平,才會以為立法權很大,瞎他把王金平當馬英九小弟,覺得他不聽馬英九的話阿,哈哈哈,這樣還討論三權分立幹嘛,立法只是行政的小弟
立法委員是個別的權利太大,且沒有有效監督整個立院的方式
作者:
nightfish (廢文整理機器肥大型)
2015-11-11 15:22:00不錯的想法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29:00
地方利益本來就是不可避免的,美國都有肉桶政治了,為什麼會幻想有上議院就沒有地方利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35:00
那一樣是改革不分區立委的方式即可,討論制度應該是站在台灣民主發展歷程看事情
監察院其實修法正確可以走成上議院沒錯 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11-11 15:37:00
既然要改革不分區立委,那就讓不分區立委佔到席次增加不就好了而且你建議的監察院一樣是看政黨比例,那一樣是政黨提出表列阿覺得分割就比較不會吵架?增加不分區佔的席次,不見得要比分區多阿
沒辦法制衡,因為馬英九可以操控大法官和監察院這種制度人民沒辦法監督總統都要閃避民選國會監督,更何況是這種間接機構
作者: spt21ccc 2015-11-11 16:15:00
台灣是立法權過小,才沒辦法制衡馬狗,在那反串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1-11 16:22:00不符合政治學原理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5-11-11 17:30:00推 終於感覺五權會是有用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11 17:56:00原po完全誤解了 監察權本來就是國會議員才適合行使
監察院當國會?? 煎茶什麼? 監公職人員?公職人員犯法 直接交給司法審查就好了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5-11-11 22:15:00多一院不壞 重點是建立起合乎邏輯且可運作的check and balance憲政秩序 五權理論在這方面真的太瞎了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5-11-12 00:03:00上議院可以考慮 考試院就算了 別相信ROC公民課本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