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爽同僚被開單 議員飆罵警局長

作者: onefriend (我還熱血)   2015-11-11 22:16:08
※ 引述《OxfordGOD (牛津神)》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1/730580/
民代的水準參差不齊
我是覺得應該要修法
選上民代後要上課考試
知道自己的職責權力跟義務
甚至是基本的國文、英文、行政法等
不過要當掉不能當選
確保民代至少有基本的知識才對
知識不足怎麼質詢?
還應該要有最低得票率要求
不然明明沒什麼人支持
只因為到處拜託或塞東西拿了幾票就當選
這樣也沒什麼好代表民意的
一堆人得票數太低就讓他不足額阿
民代也該擇優錄取才是
雖然我也知道短期是不可能
但長期應該要往這方向推動才是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1-11 22:30:00
行政法律該學一學,國英文就算了吧會有這情況某方面是道德倫理觀念的缺乏,這比專業知識還顯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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