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宗蘇是台大森林系老師,他臉書貼文的兩點補充給大家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dingtzungsu/posts/1102792036400512?pnref=story
陳建仁這篇論文的這案例,這些年來都是我論文寫作課程內教學術倫理時的案例。
以下是我這課程的相關投影片,透過這些當年的報紙報導,大家可以更了解是怎麼
一回事。基本上,就是他共同著作的某A論文,投稿時裡面有一些字句是一字不改地
引用B論文內某些文字。A論文的這段話有引註B論文,但是一字不改。所以,沒有概
念的剽竊,但有文字的剽竊。
除此之外,我還想補充說明二點。
第一,這件事情會爆發,是2007年台大醫學院院長選舉。當時楊泮池是院長主要候
選人,醫學院內部有人向報紙揭露這事,司馬昭之目的,大家都知道。(而且聽說抓
出來這問題的審稿者,就是被不當引用的B論文作者)
再來,最後一張投影片,爭議比較大。陳建仁說:「他雖掛名共同作者,但事前並沒
有真正看過相關內容」。他這位國科會主委的這句話引起學術圈內人的一片譁然。
他是這篇A論文的共同作者,怎麼可以在投稿前沒有看過文章內容呢??? 這情況我們
不能苟同。但之後,一位在陳建仁實驗室工作的大學同學跟我說,這句話被斷章取
義了。陳建仁是說他沒有看過那篇被引用的B論文的內容,所以不知道那B論文內的
某些句子被A論文一字不變地節錄引用了。這樣我就釋懷當時這位國科會主委的說法
了。因為沒有看完所有被引註的論文是可以被接受的事。但是,報紙上這樣寫,好
像就是他掛名作者,但是投稿前卻沒有看過他掛名的文章。這點被冤枉了。
當然,這點也是文字技巧。所以。政治歸政治,口水歸口水。研究生們,請千萬不要
一字不變地節錄引用人家文章內的某一段某一句。
不要害伶老師,不要害伶共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