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所以阿扁的罪到底是哪部分?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11-21 22:51:00
阿扁的龍潭案, 寫的有夠複雜
所以能不能討論一下到底阿扁的罪在哪,
首先, 阿扁有收錢, 這點是確定的
但光是收錢不會成立收賄, 一定要有罪的這個部分
那龍潭案的「罪」是什麼?
1. 竹科管理局本來沒有要買地(擴充竹科)的, 因為扁收錢, 而去擴充竹科買地?
(買了不該買的?)
2. 竹科管理局本來不想買這個地的, 因為扁收錢, 改買(加買)這個地?
(買了不該買的?)
3. 竹科管理局因為扁收錢, 所以多付錢(買貴)給辜家(地主)?
(買貴了?)
4. 竹科管理局本來就要買這塊地, 但是因為扁阻擋, 辜家付錢才過關?
(該買的沒買/收賄才買?)
我看了老半天, 我一直沒有看懂。
哪個蛆蛆看懂的, 麻煩說明一下。(尤其是那個死魚, 整天掛嘴邊, 說明一下吧)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1-21 22:52:00
收賄還得要看有沒有依職務上行為或違背職務或者對相關職務行為有影響力(實質影響力)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2:54:00
總而言之就是實質影響力害的 而且只有阿扁一個人用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2015-11-21 22:55:00
有罪在於KMT執政呀! 結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21 22:56:00
收錢就可以關了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5-11-21 22:57:00
014、賴素如出列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5-11-21 22:58:00
提到扁不是很容易釣到政黑大將嗎 怎麼都沒人了?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5-11-21 22:58:00
因為他沒黨證。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2:58:00
原本法院是採法定職權說 也就是阿扁要有主管權責才會成立但是法院卻自創了實質影響力 就是說阿扁不用有權責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1-21 22:59:00
結果到最高法院蹦出了個實質影響力說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3:00:00
只要阿扁對本案存有一定影響就可以 例如讓底下的人怕怕或是居間有一定控制力即可成立 當然就無限擴張了法官心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11-21 23:01:00
他的存在就影響了KMT的心情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21 23:02:00
總統沒影響哦??下次就別說行政院長是總統的魁儡
作者: coober   2015-11-21 23:03:00
不重要~ 反正實質影響力這個見解要留~將來關馬芙丸就要用這一條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1-21 23:03:00
照d大所言,打學生是馬總統說的嗎黃世銘馬英九應該負責喔,還是標準又不一了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5-11-21 23:04:00
3k知道行政院只有三個人上班嗎,可惜法官不採信呢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3:07:00
會採實質影響力就是想將阿扁打成共犯而已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1-21 23:08:00
反正最高法院已經為阿扁開了先例,採用了實質影響力說,就代表以後實務也有機會適用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3:08:00
法院覺得阿扁對行政部會有一定干預權 就是在利用總統職務做出實質的影響 至於影響什麼就是腦補而已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21 23:11:00
獻金又不能隨便收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3:12:00
因為阿珍承認有收政治獻金阿 法院認為阿扁不可能不知道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11-21 23:12:00
014表示:實質影響力是啥?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11-21 23:13:00
所以政治人物到底能不能收政治獻金啊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1-21 23:14:00
某樓,阿扁當時並沒有政治獻金法,所以他要怎麼收有其他法律規定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11-21 23:15:00
總統可以不要收呀 奇怪 很容易?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1-21 23:18:00
樓上在暗示道德門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1-21 23:19:00
不就靠實質影響力這一條?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5-11-21 23:19:00
竊國啊還用問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1-21 23:19:00
以前沒有政治獻金法的時候收的人一堆啦 只是要不要查而已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1-21 23:21:00
其實往好處想,法院雖然依實質影響力認定阿扁有罪,但是並不認為他有違背職務
作者: TohnoMinagi (遠野)   2015-11-21 23:22:00
竊國,使戰哥得兒豬隻
作者: YOSO8601 (@@)   2015-11-21 23:46:00
讓國民黨失去政權 常嗆支那搞得馬英九的司法院鷹犬不爽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11-22 00:30:00
阿扁其實和王如玄一樣是脫法行為 只是有沒有司法迫害
作者: davien (小蘇)   2015-11-22 00:30:00
簡單說,用道德入罪,因為沒管老婆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11-22 00:32:00
全台灣唯一一位被法官自創實質影響力學說定罪之人
作者: sangoking (挖洞兼補刀)   2015-11-22 08:09:00
實質影響力追殺阿扁 大水庫解套馬囧 兩案專一性超顯著 哈
作者: proden (雨琴相逢)   2015-11-22 20:15:00
好像一直沒有人正面回答原po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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