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11-22 07:34:29我也相信她是不得不告工人,畢竟她當時是主官,不依法告的話,就是瀆職阿!
說不定會被叫到立院去拉正,叫她下台耶!你們都沒想過她是不得不為!
換做是你,告工人,你就會被天下撻伐;不告工人,你就會被控瀆職必須下台!
這是一個道德的兩難情境!我相信各位在求學過程中一定有學過相關的倫理道德
學術議題!這沒有絕對的對錯!
請各位想一想她當時的心境、立場、還有最終決策!不要一味的謾罵!
為了要繼續當國民黨的狗官,當然他媽的告下去阿,官耶,好不容易當官耶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11-22 07:37:00
還可以開人民的2000萬稅金給自己相熟的律師同業爽媽的換作我...............................我才不告咧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22 07:40:00花媽vs玄過頭 高下立見
作者:
kim (@@@@@@@)
2015-11-22 07:44:00派一位律師就夠了,派八十位幹嘛
還分一堆案讓老弱婦孺疲於奔命 真的很不得已耶~他想到用支付命令可以搞死不諳法律的弱者一定很得意
作者:
JustInn (就是硬)
2015-11-22 08:44:00綠蛆一樣啦
作者: rainfarmer (伴藍比翼鳥) 2015-11-22 08:58:00
綠吱藍蛆是這裡常識 fb網軍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22 09:37:00宋狀師:"老婆,這女人是什麼人?" 宋夫人:"官啊." 宋狀師:"嘩!!官耶!!真是了不起."
9.2就都愛這味啊 自己的官位比那些勞工的賤命還要重要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