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段宜康FB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11-25 12:56:08
八卦板看到這篇,就原文轉過來好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8426458.A.C5A.html
https://goo.gl/LhW61k
段宜康新增了 3 張新相片。
9 分鐘前 ·
國民黨的發言人如果不是蠢到來惹我,宿舍話題也不會再往下發展。
10年前,王如玄和他丈夫黃東焄,住進高檢署的職務宿舍。當時的
確是根據財政部的「宿舍管理手冊」第3點的「多房間職務宿舍」。
(雖然我不了解哪個條件讓他們住進去,服務地區偏遠?)
住到2013年3月,他們已經買了「健華新城」4樓新房,開始收租金。
黃東焄從高檢署調任法務部參事。
他們應該把宿舍還給高檢署;如果還想住宿舍,自己的房子留著收
租,就得再根據「法務部宿舍管理要點」,申請法務部的宿舍。
但王如玄夫妻不肯搬離他們口中「每月要負擔1萬元」的高檢署宿舍,
竟然搞到高檢署和國有財產署,得把杭州南路二段51巷這間宿舍,移
轉給法務部!
現在呢,黃東焄今年9月調任司法院政風處長。仍然不願搬離他們打
算住到退休的「前高檢署、現屬法務部」宿舍。法務部只好再開始作
業,把宿舍撥還給高檢署?
真是什麼跟什麼!
作者: Rocksolid (~硬梆梆~)   2015-11-25 13:02:00
哪位發言人? XDD
作者: Drkate (Drkate)   2015-11-25 13:05:00
繼續擠,已經登記不能換玄了~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1-25 13:06:00
XXX...超級垃圾的...抓去關啦...懂法律就可以霸佔官舍哦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5-11-25 13:07:00
死魚又要支持省長了
作者: TiggerLin (離線)   2015-11-25 13:14:00
這也太..............
作者: zingy (zingy)   2015-11-25 13:26:00
賤人,搞特權。
作者: zippy (清淨至無餘)   2015-11-25 13:35:00
發言人是誰?一堆免洗的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5-11-25 13:37:00
就之前亂打無水石膏的某蠢才啊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5-11-25 13:44:00
.........XD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2015-11-25 14:03:00
KMT發言人怎麼惹到他?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5-11-25 14:07:00
作者: CCptt (CC P TT)   2015-11-25 14:07:00
真方便,都不用搬家的。
作者: waynew11 (刺刺哥)   2015-11-25 15:00:00
有做功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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