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FOLLOW到曲棍球事件追查了一下
請問如果曲棍球協會真的有偽造文書,林滄敏會有罪嗎?
1、國民黨籍立委林滄敏今天針對遭質疑詐領公款一事,出示廉政署查無貪瀆不法事證的公函
並表示,體育社團協會常要求民代掛名理事長,他樂意協助,但未參與管理,更不會過問
經費。
前陣子國民黨團強烈譴責這種掛名的陋習,也認為既然掛名就必須負責。
2、之前柯文哲MG149有五張椅子的發票找不到,調查人員也說了
如果找不到,就是公務員貪瀆罪,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找到,品項不對,就是偽造文
書罪
如果曲棍球協會真的找不到報帳要用的發票,那可能是貪瀆或偽造文書
那掛名的林滄敏要負責嗎?
掛名這種陋習要強烈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