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28000884-260301
新聞來源:旺報
先台一步 陸港服貿全面自由化
2015年11月28日 04:10 記者勵心如/綜合報導
兩岸服貿協議》卡關已兩年,但大陸對外開放步伐未因而停止,大陸與香港27
日簽署《內地與香港CEPA服務貿易協定》,這是大陸首個全面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上負
面清單方式制定的自由貿易協議,可說是大陸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水平最高的自由
貿易協定,明年6月1日生效,這也代表香港已全方位搶先台灣,取得卡位大陸服
務市場開放門票。
雖然兩岸服貿遲遲未生效,但當中大陸允諾的開放水平,已引起其他國家或地區側目。
據悉,在2013年8月29日陸港簽署的《CEPA補充協議十》中,香港即一一要求比照兩岸服
貿中大陸給台的優惠項目;而此次把對香港服務業的開放,擴至大陸全境,無疑是陸港
間服務業開放的新里程碑。
港享有最惠待遇
27日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是CEPA框架下一份獨立的有關服務貿易的子協議,除了今
年新增的開放措施之外,也涵蓋和歸納CEPA和2003年迄今以來陸港簽署的補充協議,以
及《廣東協議》有關服務貿易開放的所有承諾。
根據《協定》內容,有三大亮點,一、開放水平大,大陸對香港開放服務部門將達
到153個,涉及WTO的160個服務部門的95.6%;二、香港享有最惠待遇,大陸與他國簽署
的自由貿易協定,只要有優於CEPA的措施,均將適用;三、進一步建立更開放、便利的
配套措施。
開放超兩岸服貿
意味香港將搶先一步取得大陸服務業市場的門票,其中包括律師、會計師、運輸、金融
及影視文化等,開放遠遠超兩岸服貿,特別是在證券及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方面,都出
現大鬆綁,這都對台灣業者造成壓力。(旺報)
4.附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