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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鄉長陳英銘涉貪2千萬 檢方求處25年重刑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國民黨籍牡丹鄉長陳英銘涉嫌從99年起至103年間,利用營造
商鄭佳順擔任「白手套」大搞工程圍標,並收受回扣,不法所得超過2千萬元,屏東地檢
署今天偵結,認為陳英銘長期貪污有辱官箴,犯後狡辯毫無悔意,依貪污治罪條例求處25
年重刑,鄉公所高姓技士畏於長官壓力,配合協助圖利廠商,被求處5年徒刑,包商鄭佳
順因坦承犯行,建請減輕其刑。
檢方調查,陳英銘99年當選鄉長後,即指定鄭佳順為「班長」,負責對外收取工程回扣,
鄉內工程經陳英銘核定底價後,便分配給特定營造集團圍標承攬,並由鄭聯繫協調陪標廠
商以確保得標,再依工程施作難易程度及利潤多寡,支付3%至10%不等的回扣金給鄭轉交
給陳英銘,公所高姓技士明知有廠商借牌得標於法不合,卻畏懼長官壓力,配合圖利廠商
。
檢調發現,鄭佳順習慣將拿到的工程回扣款放於其休旅車行李箱底層備胎內,然後再與陳
英銘約定在牡丹水庫上游偏僻小路見面付款,多年來陸續以這種方式交付的賄款約2200萬
元,檢調今年7月收網搜索時,在鄭男休旅車備胎內起出200萬元現金,讓鄭男難以辯駁,
聲押獲准,陳英銘則矢口否認貪污,最後也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
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鄭及高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