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oo: 而是你用"法院"這一個中文,應該要解釋清楚美國的法院 12/01 20:24
→ appoo: 跟台灣的法院是不一樣的東西 12/01 20:25
→ appoo: 所以你要說大陸法係沒有無罪推定跟證據排除囉 XD 12/01 20:25
→ appoo: 你先看清楚我的原文再來回應好嗎? 12/01 20:26
噓 appoo: 當然有疑義囉 12/01 20:29
→ appoo: http://portal.stust.edu.tw/life/morals/map/2-4.pdf 12/01 20:29
→ appoo: 你自己去看看台灣到底有沒有證據排除原則吧zzz 12/01 20:29
→ appoo: 那你說大陸法系到底有沒有證據排除跟無罪推定嗎? 12/01 20:30→ appoo: 而是你用"法院"這一個中文,應該要解釋清楚美國的法院 12/01 20:24
→ appoo: 跟台灣的法院是不一樣的東西 12/01 20:25
→ appoo: 所以你要說大陸法係沒有無罪推定跟證據排除囉 XD 12/01 20:25
→ appoo: 你先看清楚我的原文再來回應好嗎? 12/01 20:26
噓 appoo: 當然有疑義囉 12/01 20:29
→ appoo: http://portal.stust.edu.tw/life/morals/map/2-4.pdf 12/01 20:29
→ appoo: 你自己去看看台灣到底有沒有證據排除原則吧zzz 12/01 20:29
→ appoo: 那你說大陸法系到底有沒有證據排除跟無罪推定嗎? 12/01 20:30
真是受不了了
怎麼有人這麼喜歡自曝其短啊
你難道不知刑事訴訟法是哪一年修訂的
在此之前的刑事訴訟法是採何種體例?
你難道難道沒聽過職權進行主義?
不知道這才是大陸法系的特色?
在此之前刑事訴訟法並無無罪推定原則的規定
檢察官也不負舉證責任
是由法官以職權主義的精神進行審判
同時身兼原告與審判者的地位
是後來司改會的決議
才參酌英美法 採取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
明定無罪推定原則 並加重檢察官的舉證責任
才有現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而你居然要跟大家說這跟英美法無關
無須參照英美法?
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76
在各國的刑事訴訟制度中,有關審理案件的原則,大致上可分為「職權主義」及「當事人
主義」。依照「職權主義」的安排,各項刑事程序原則上由國家機關來控制,例如,在偵
查階段是由檢察官主導各種程序,犯罪嫌疑人只是被調查的對象,並沒有和檢察官平等的
地位,而在審判階段,各項證據是由法官主動調查,不像民事訴訟是由當事人各自主張證
據,再由法官居中判斷事實的真相。和「職權主義」相對應的則是英美所採的「當事人主
義」,「當事人主義」是指刑事程序原則上由當事人主導進行,因此,偵查階段是由檢察
官和犯罪嫌疑人各自搜集有利的證據,檢察官並沒有優於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決定強制處
分的權限則在法官手上。而在審判中是由檢察官和被告站在平等的地位各自提出證據,法
官並不主動介入,只是依照雙方提出的證據作成判決。「職權主義」基本上認為處罰犯罪
是國家的專利,所以各種程序應該由國家機關主導,「當事人主義」的用意則在保持檢察
官和被告地位的平等,藉以保障被告的權利,各有他們存在的理由。不過,現今各國的刑
事訴訟法已經找不到有完全採取「職權主義」或「當事人主義」的制度。例如我國刑事訴
訟法儘管採用「職權主義」的制度,但同時也要求檢察官對起訴的案件提供證據,而檢察
官、被告、或被告的辯護人也可以在必要的情況下,對證人或鑑定人的證詞提出疑問,以
求得刑案的真相。這些都是參酌「當事人主義」制度的結果。
司法院所提出的改革措施提及「刑事訴訟研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於說明項下則註明「事
關刑事訴訟制度之重大變革,且須檢察機關之配合。擬即與法務部研議,並提全國司法改
革會議討論定案後即得進行修法事宜,如各方能充分配合,預計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
成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惟希望能增加檢察官員額,以配合此一制度之實施」。司法院
的「當事人進行主義」當是指日後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朝向「當事人主義」的方向修正,
但究竟具體內容如何,則仍留待日後和法務務研議。此種改革措施,無論修正幅度是大是
小,將使檢察機關的職權首先面臨改革的衝擊。無怪乎法務部轄下的檢察機關,對司法院
的改革措施有所疑慮,並回應以應採取適度的配套措施,以制訂一套合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