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投馬,因為我想知道他的633到底多厲害,
後來當他說出633是八年政見時,我也沒有太意外,但是2012我當然就支持小英。
其實在1998年左右我還是高中生時,我就非常非常討厭這個講話跟放屁一樣的人渣,
我搞不懂為什麼有人選市長只是因為他很帥,即使他說了N次他不選,
遑論他在美國律師及格率那麼高卻沒考過,台灣的也考不過,但利用教職硬去檢覈一個,
自己剛法務部長卸任,卻靠背治安很差然後辭一個不痛不癢的政務委員,
結過婚生過小孩的人穿個短到幾乎露出蛋蛋的短褲整天作秀,
從頭到尾都證明他只是個沽名釣譽的垃圾。
早知道當初謝長廷票數那麼難看,多給他一票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