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切合法,告我啊笨蛋!!"

作者: blackface614 (笑而不語)   2015-12-02 12:53:15
※ 引述《bob120400 (花滿樓)》之銘言:
: 仙女到現在還不懂
: 她一直以來最大的武器 法學專業
: 已經成為她最大的致命傷
: 利用所學鑽法律漏洞
: 知法玩法弄法 炒軍宅 坑軍眷
: 滿口合法合法 卻無視自己的行徑有多麼不正確
: 人民只會覺得 對啦 你懂法律好厲害 做壞事都告不了妳
: 那跟頂新有什麼差別?
: 下午如果真的再去告小段
: 那就真的升天了
其實不管買軍宅這件事有沒有違法啦
當事件剛開始發生時 王的態度處理就有問題了
王副手解釋她自己的問題時 聽起來講話就很不誠懇啊
很像律師在跟你狡辯說話一樣 
而且還講得很含糊 人家問你有沒有買 你就說有或沒有啊 
還拉里拉雜的講一堆 就算真的合法好了 大家民眾哪管你那麼多啊
觀感的第一印象就不佳了 之後就很難再信任你了
還不提之前的22K仙女印象哩
我覺得當事件發生時 應該第一時間馬上開記者會
王身著樸素 起手式就手持面紙 立刻淚眼汪汪痛哭說 
我臭惹 我做惹最壞的示範 
就算是合法 也不應該投機理財的 嗚嗚~~~
然後巴拉巴拉講堆早期刻苦耐勞的事情 
省錢吃陽春麵啊 補破褲之類的節省事蹟 博取同情
搞得這件事 是逼不得已 一時的鬼迷心竅才不小心做的事情
然後講到激動處 還要停頓一下 哽咽個幾聲 
朱就在旁邊緊握她的肩膀 並遞上面紙 
低聲替王打氣 叫她堅強、加油 
靠著王大打悲情牌 也替朱博得溫柔體貼的正面形象
不就把這件事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了嗎?
搞不好輿論還會偏向 段太心狠 挖太深入 傷人見骨勒
都是玩選舉那麼多年的政黨了 這招還要我教嗎?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5-12-02 12:56:00
她現在已經G了 只要明天任意她經手過的出來哭著說被騙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5-12-02 12:57:00
他最傷的就是被段宜康擠牙膏 一旦被擠牙膏你就是不誠實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5-12-02 12:57:00
然後她一定會說交給 兩個畫面一聯立起來 就崩了然後她一定會說交給司法
作者: lostmvmv (lostmvmv)   2015-12-02 12:58:00
就說了 現在這個時代難道還幻想有什麼挖不出來的 你不認嘴硬最後也是一樣要認.堅持唬爛到底有何意義?長痛不如短痛 被人家擠牙膏 慢慢凌遲有比較爽嗎?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2-02 13:36:00
十幾間不是一時鬼迷心竅可以解釋的 已經是跟魔鬼共舞了吧
作者: linuxpi (pi)   2015-12-02 20:46:00
國民黨要讓它倒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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