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事實上要撤銷王如玄的登記很簡單

作者: koko147 (心情電梯)   2015-12-02 17:12:33
就算已經公告了候選人,要撤銷王如玄的登記非常簡單阿
台灣是講法律的
網路時代來臨,要查資料很簡單
連我非本科系的都能輕易查到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3
第28條(撤銷登記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名單公告後,經發現候選人在公告前或投票前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投票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撤銷其候選人登記;當選後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提起當選
無效之訴:
  一、候選人資格不合第二十條規定者。
  二、有第二十六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依前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
  四、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
那麼簡單分析
20條是指設籍15年、年滿40歲,不用這一條。
26條是指被判刑,為了形象當然也不能用這一條。
27條這條就很容易達成,後續討論這一條。
78條是指總統被罷免者,這條不適用。
第27條內文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一、現役軍人。
二、辦理選舉事務人員。
三、具有外國國籍者。
前項第一款之現役軍人,屬於後備軍人應召者,在應召未入營前,或係受
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均不受限制。
當選人因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
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總統、副總統補選候選人。
也就是王如玄趕快去弄個外國國籍
馬上就能撤銷登記
不然馬上去當自願役也行,
偷樑換柱,改玄異張就是這麼容易!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12-02 17:15:00
想不到還有這招,這招不錯而且簡單對形象也不會太傷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2-02 17:15:00
以27條來看 不如叫王如玄直接到國軍人才中心簽下去比較快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15:00
綠卡太久了,我建議王如玄簽下志願役,這樣軍宅也不會被打這麼大力了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12-02 17:16:00
志願役不行了,她年齡太老了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12-02 17:17:00
搞不好玄過頭跟李安安一樣,早就有張綠卡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17:00
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12-02 17:17:00
自願役....收個歐巴桑?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2-02 17:17:00
叫王簽下去喔,剛好可以買軍宅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12-02 17:17:00
用第二點就行啦 派他去當選務人員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2-02 17:18:00
保證人看是用馬英九還是朱立倫都好 保證直接調涼缺(誤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12-02 17:18:00
只要放個消息給雜誌爆料,就可以道歉下台一鞠躬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02 17:18:00
選務人員不用有公職嗎?大家忘了死人無法參選,小心國民黨自己上演刺玄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5-12-02 17:23:00
要是候選人在選前死亡,必須重新選舉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12-02 17:24:00
黑暗兵法這招是蠻強的,還可以指對方的陰謀,一石二鳥副總統不用啦,可以去看第六十四條,副總統掛掉的規定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2-02 17:43:00
搞不好他會立即承認他有綠卡...
作者: fleet (旋轉木馬)   2015-12-02 17:57:00
簽下去可以抽軍宅當第一手嗎
作者: higashi (哇哈哈)   2015-12-02 18:34:00
叫玄女簽下去啊,軍宅馬上就解套惹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5-12-02 18:52:00
箭在玄上,倫倫還需要她啦~~
作者: jack111222 (元寶~)   2015-12-02 19:44:00
民進黨情形好成這樣 刺玄重傷的應該還是kmt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5-12-02 20:37:00
副總統候選人資格被撤銷 總統候選人也會被撤銷喔
作者: andybg (小賠)   2015-12-02 23:15:00
綠卡不算國籍吧,綠卡是指居留權,法條上是寫明要外國籍
作者: gn0481914 (胖胖)   2015-12-03 00:06:00
志願役高招 同時軍宅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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