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戶? 很多人被標題騙走了喔... 其實她只捐了其中 7 戶的買賣價差,而且依王律師/黃
檢座 的標準可能還扣除了持有成本(裝潢,稅金,管理費,水電瓦斯..)
依照她的邏輯,其中有兩戶因為她們住過,所以不算炒房/投資!而剛好那兩戶就是合併
獲利最高 740 萬元的大鵬新城喔!
所得稅呢?贈與稅呢?租金收入呢?
最重要的,她的投報率是多少?
表格裡若干獲利不到百萬的,其付出成本可能也低於百萬,完全可以現金交易而無法被追
查?是否又隱藏不說了呢?
社會應該接受王如玄的捐款?
在她原本的認定中,每一戶都是合法合理
現在她自我認定12戶中的7戶社會觀感不佳
要捐出"合法所得"來斷尾求生!(你們這是政治謀殺,我好可憐...)
在未來國家要介入強力處理中國國民黨黨產時,這樣的標準這樣的邏輯推斷也必然會重演
!(我們已經把不當黨產捐出了,你還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