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oo (熊吉吉)》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HsuChiaoHsin/
: 100年,謝和朱有一起官司,王如玄主委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因為93年見證的關係,
: 有被當作證人傳喚,因此她知道有此事,但跟她的關聯就只有這樣而已,希望不要又
: 被說故事,把八竿子打不著的事牽拖在一起。
: (好險93年王如玄主委有見證,才會有這些資料,否則這戶說不定又要被說成是她的
: 了。)
為了證明買賣沒有成功,把見證文件貼出來
現在看來是很愚蠢的
1.可以貼別人的合約,不能貼自己的?
2.幫謝惠珍見證這件事看來會讓她GG
今天黃國昌在追追追講了幾個讓他很不舒服的點
1.見證必須是公正的,但是王和謝的關係有合夥嫌疑
2.明知合約是脫法,還幫忙見證
3.見證一年後跑去購買該物件(李明賢還幫捅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