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選罷法規定:辯論要在無線電視!(三立吃屎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5-12-12 00:26:20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四十五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
提供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同一組候選人每次時間不得少於三十分
鐘,受指定之電視台,不得拒絕;其實施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經二組以上候選人同意,個人或團體得舉辦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電
視台應予受理,並得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經費補助;其補助辦法,由
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前項總統電視辯論會以三場為限,每場每人限三十分鐘。副總統候選人
電視辯論得比照辦理。但以一場為限。
第一項、第二項候選人發表政見或辯論內容,應由候選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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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覆蓋率比有線電視和網路普遍。公視有是無線台!
一些偏鄉或弱勢家庭家裡沒網路和第四台,根本看不到三立,
因為三立是有線台。
蔡英文、民進黨、三立、蠢吱們,你們有顧慮到偏鄉和弱勢的族群嗎?
整天在那邊矯情,幹你娘勒!
作者: kego (顫抖的豬腳飯~~~)   2015-12-12 00:28:00
"得" 這個條例是規定無線電視台不得拒絕舉辦而不是規定候選人必須要在無線電視台舉辦
作者: cht211   2015-12-12 00:29:00
政見發表會 辯論 傻傻分不清楚 邱毅之流?
作者: acln0816   2015-12-12 00:29:00
所以要跟公視合作了啊 朱朱倫答應了嗎?
作者: abbkg (珍惜時間)   2015-12-12 00:29:00
說真的,小英明明就已經當選了, 為什麼 還要 在乎 是不是三立第一場辯論, 就大方在無線辯論有關係嗎
作者: adort (dodo)   2015-12-12 00:30:00
加油 好嗎
作者: parkromi (亞頎)   2015-12-12 00:30:00
那去問那個插隊的幹嘛堅持不在三立辦?
作者: cht211   2015-12-12 00:30:00
同理 朱已經落選 在哪裡辯論有差嗎?
作者: mklistwso   2015-12-12 00:31:00
公視可以轉播啊
作者: deangod99 (未來光)   2015-12-12 00:31:00
低割到菜刀...笑了....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5-12-12 00:31:00
前半部是政見發表會,後半部才是辯論。不要這麼急好嗎?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12-12 00:31:00
這叫政見發表會
作者: dritcritx   2015-12-12 00:31:00
現在蔡宋已經同意三立跟公視合辦 然後朱就龜起來了...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12-12 00:31:00
現在都學止兀了嗎?
作者: cht211   2015-12-12 00:32:00
應 得 分不清楚?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5-12-12 00:32:00
87
作者: win13 (開機中)   2015-12-12 00:33:00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的關三立什麼事
作者: deangod99 (未來光)   2015-12-12 00:33:00
現在講的是民間電視台辦的辯論,你那是選委會主辦的吧..
作者: adort (dodo)   2015-12-12 00:33:00
"得"舉辦 ㄉㄜˊ 二聲得
作者: sdolphinyo (史哆芬喔)   2015-12-12 00:36:00
看來是在無線台辦的話中選會會給補助 沒說有線不能辦
作者: pencilx4   2015-12-12 00:36:00
規範選委會的拿來說嘴?程度真差
作者: acln0816   2015-12-12 00:37:00
不要一直跳針不回應現在三立要跟公視合作了啊公視也可以了耶 偏鄉也看得到了呀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5-12-12 00:37:00
真可憐,吃腦新醒腦一下,白紙黑字讀不懂。要加油!
作者: cht211   2015-12-12 00:38:00
果然是蛆蛆思維 辯不過 開始跳針式回應
作者: adort (dodo)   2015-12-12 00:38:00
真慘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12-12 00:39:00
我真同情你...
作者: xta   2015-12-12 00:40:00
前項講的是公辦政見發表會是指中選會一定要辦理 後項是私下約戰辯論會若兩組不同意就辦不成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2-12 00:41:00
政見發表會與辯論會都分不清楚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12-12 00:42:00
幹,執政黨整天在搞賣台動作,課綱、貨貿、服貿、陸企併購、快速而果斷,對於國民權益受權貴剝削却默不作聲!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2-12 00:42:00
訊號各台都給不就行了
作者: wcm (雲)   2015-12-12 00:43:00
X這是公費中選會辦的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12-12 00:44:00
可憐敗尺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5-12-12 00:47:00
先不管這些法條 小英跟宋都同意公視了 你家主子怎麼龜了
作者: winall (winall)   2015-12-12 00:47:00
把訊號給公視就解決了,扯一堆
作者: Pinker (Steven Pinker)   2015-12-12 00:50:00
還在跳針,真可悲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2-12 00:56:00
公費與私辦分不清喔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5-12-12 00:59:00
感謝信心加持柱柱姊當初也同意給三立辦啊 所以柱柱姊也圖利三立囉你的立論點根本錯誤 還嗨成這樣 加油好嗎116還很多天耶 每天看你這樣 就知道KMT選情很糟糕玄過頭 果然讓KMT崩盤了 爽116當天一起見證KMT崩盤和蛆蛆崩潰喔 勿忘~~
作者: BleuWeizen   2015-12-12 01:02:00
第一項是「政見發表會」不是辯論會;政見發表會已經決定於民視、公視與華視舉辦,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5-12-12 01:08:00
超級崩潰XDDD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5-12-12 01:10:00
拜託!法條都看不懂還敢貼不怕被打臉.
作者: taiwan1789   2015-12-12 01:16:00
在吵 蔡不辯 就可能只剩政見發表會
作者: longmok2500 (Yu)   2015-12-12 01:22:00
得跟應都不分出清楚的 拿法條戰三小 無知當有趣
作者: lunarblue ( )   2015-12-12 01:31:00
超好笑的~請正面回答別人講的三立答應與公視合辦一事這樣你所謂的照顧弱勢也兼顧到了啊~朱還要反對?總之,不想辯就拉倒啊~理論上是落後者很想辯才是搞清楚好嗎?現在是誰需要靠辯論來衝一發的~肯跟朱辯就已經很佛心了,還挑三撿四的,三立也妥協邀公視合辦了~不然還想要怎樣?朱是以為自己是領先者嗎?一步也不肯退~那拉倒吧
作者: David2568 (drow6231)   2015-12-12 01:41:00
其實有沒有朱的加入已經無關緊要了
作者: chumichumi (我有一隻貓)   2015-12-12 02:13:00
文盲嗎,連明文法條都要亂凹。
作者: honda1203 (冷面笑匠)   2015-12-12 02:20:00
辯啥小,民調差這麼多是要搞屁喔,叫朱去吃屎還比較快啦!不懂KMT是在靠北啥小的!
作者: home2588 (home2588)   2015-12-12 03:45:00
Q大又在凹偏鄉了,不都打臉你說會聯合播放嗎!
作者: bobo73518 (阿修)   2015-12-12 05:47:00
你崩三小!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12-12 07:52:00
『得』舉辦   不是『應』舉辦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12-12 09:38:00
wwwwwwwwwwwwwww
作者: tingtingya (快樂最重要)   2015-12-12 10:35:00
蔡應該大器一點,主動說在公視辯……何必製造爭議?看新聞挖哇哇于美人也覺得應該在公視辦
作者: asd115869 (中肯的台灣人)   2015-12-12 10:52:00
得指的是可以 不是一定要 國文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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