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時代 勞工政策主張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12-23 23:33:31
訴求
勞動好生活 1. 制訂最低工資法,保障基本生存所需 2. 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 3.
制訂「勞動派遣專法」,廢除公部門派遣 4. 約聘人員享有完整勞動權及社會保障 5. 創
造公共就業,增加青年就業
主張
制定「最低工資法」
1. 制訂最低工資來保障基本生存所需,並逐年檢討。 2. 經由透明公開的專家審議機制
訂定生活薪資標準。
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 1. 「工會法」 2.「團體協約法」 3.「勞資爭議處理法」
1. 修法明訂貫徹周休二日,全面降低勞工實際工作時間。 2. 強化工會財務與組織,明
定雇主就所有工會組織會員之當然會費扣繳義務、輔導扶助工會會務推展。 3. 鼓勵團體
協約簽訂,建立不同形式之企業優惠獎勵措施。 4. 強化團體協約效力。 5. 工會設立改
採報備制,一經報備即受法律保障。 6. 強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強化包括暫時權利
保護在內之裁決程序中的保障措施,強化裁決決定效力,檢討對決定不服之救濟程序,以
利於受侵害勞工暨工會之權利保障。 7. 強化勞工關於權利事項勞資爭議之處理機制,包
括行政與司法,須達到迅速、專業、便宜之目標。 8. 修訂「勞基法」第28條,勞工工資
、資遣費、退休金債權應優於銀行債權,成為絕對第一順位受償。同時檢討工資墊償基金
之繳納額度與墊償範圍。
修正「政府採購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1. 公部門禁止使用派遣勞工。 2. 公部門約聘僱人員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
包括組織工會、進行團體協商、包括罷工在內之爭議權、其他工會行動權。 3. 公部門約
聘僱人員考取正式銓敘文官後,年資可銜接。
制訂「勞動派遣專法 」
1. 勞動派遣之行業與工作別,以正面表列。 2. 派遣業採特許制。 3. 要派單位要使用
派遣人力,需經與要派單位勞工共同決定。 4.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人力限於短期及臨時性
需求,且需制訂最高人數比例限制。 5. 派遣勞工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不得
與其他要派單位勞工相較為差別待遇。
來源:
http://tinyurl.com/ose3s8s
作者: spider179409 (xxxx)   2015-12-23 23:35:00
跟dpp是不是有點像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2-23 23:39:00
送時代進立院...立院要有一團為年輕人發聲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5-12-23 23:43:00
派遺應該直接廢掉啊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12-24 00:11:00
勞工權益方面邱顯智幫工人對抗勞動部真的不錯,很感人的義舉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2-24 02:34:00
綠社盟說派遣該直接廢除,因為定專法也只是讓雇主合理壓榨,不確定哪個比較好,但我比較相信綠社盟,時代給人假左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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