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goo.gl/aSrgcK
2.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3.新聞內容︰
查無收賄證據 法院:美河市案郝龍斌不知情
美河市案一審判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依圖利
罪各判徒刑10年、4年徒刑,並認定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不知情。
今日出刊的《聯合報》報導,郝辦發言人游淑慧說,美河市鑑價
工作是在民國95年展開,但郝龍斌市長是在95年12月25日才上任
,而且郝市長在任內就主動將美河市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偵辦、也
發動了重新鑑價,追討76億差額、扣押了日勝生的本票及銀行保
證函,超過「70億元」等作為。游淑慧特別點名台北市長柯文哲
,「若對法院的判決有不同的看法,可以直接公開表示。」
《蘋果日報》報導,當年揭發弊案的北市前議員楊實秋昨日仍質
疑,如此龐大的聯開案絕不可能由捷運局聯開處這種二級單位首
長決定,絕對有高層縱容,讓兩名小官上下其手,美河市弊案發
生在2007年,去年檢方才介入偵辦,時隔7年,相關證物早已滅
失。(張鈜閔/綜合報導)
4.附註︰
沒有收賄,那有沒有圖利?
為何數百億的工程,國民黨籍的台北市長都是不知情。
美河市相關物證早已經滅失?法院真會找藉口。
檢方辦藍、辦綠的標準,真的是不一樣…
辦國民黨,幾百億工程,約談、簽結。
辦民進黨,幾百萬工程,大陣仗搜索、羈押。
大埔美開發案傳弊// 檢調超大陣仗 搜嘉縣府
出動26檢察官搜查56處 約談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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