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找工作要做一份漂亮的履歷把自己的自傳/學校/經歷通通報出來以讓主管更認識自
己?
但在選舉卻從來沒想過制定出一份選舉履歷?
把參與選舉人的經歷/事蹟/身家/關係或可能涉及的案件/汙點/政見跳票/與會缺席率通通
鉅細靡遺的條列出來一份類似選舉人選報?
我們可能就是容易健忘,
明明這個選舉人可能賄選過可能支持或做過不合法的事,
但只要動用點關係讓新聞沉寂一段時間,
健忘的國人們便又開始投了給他/她,
繼續荼毒自己及下一代?
現在票越來越投不下去,
大家都知道是比誰比較沒那麼差,
而不是誰比較好,
跳票的跳票,
天馬行空的政見滿天飛,
卻不見幾個能真正的去實行或提出實際的計畫,
這應該不違反任何法律吧?
真正在做事的根本不用擔心這東西,
就算今天選出了個議員或立委,
他爽爽去出國沒去開會為民爭取利益,
仍然坐領納稅人的錢,
誰知道??
爆料??
真的爆的出來嗎?
為什麼不敢讓這制度出現呢?
就像應徵工作一樣,
我們人民就是主管,
要給你錢幫我們做事,
就該交份履歷讓我們審核一番,
決定你是不是夠格成為公僕我們人民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