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 (腹內原來草莽)》之銘言:
: 得票率1%,可以讓小黨政治獻金抵稅。
: 得票率2%,可以讓小黨下次不必非得推出10席區域立委參選人。
: 得票率3.5%,可以讓小黨每年都有政黨補助款(約兩千多萬),健全小黨財務。
: ~~~~~~~~~~
: 這個一定要修改 不然就是在變相掏空國庫
: 自己的政黨自己補助 憑什麼要拿全民的錢來補助
: 只拿3.5%政黨票的政黨找不到財源就等於理念不被認同 那被淘汰剛好
: 為什麼要用人民的錢來補助 讓這些只拿3.5%不被認同的政黨苟延殘喘
: 非常不合理
: 若有一個拿到3.5%政黨票的政黨轉搞吃裡扒外的事 國家還要補助嘛?
: 得票率5%,獲得立委分配。
真的吃裡爬外的需要這兩千萬???
你有看過新黨哭窮?
你看過張安樂哭窮?
或是你看過KMT哭窮要募政治獻金??
KMT有記錄的獻金遠遠小於他的支出好嗎?
規規矩矩的很容易窮好嗎?
3.5%要差不多六七十萬票
不過是一年兩千萬 等於一張選票才30元
難道一張選票贊助三十元很多???
省了這條兩千萬 只是加速劣幣驅逐良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