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ER很愛說民進黨沒有過3/4啦 沒辦法修憲啦
well,只好算給這些人看了
根據2005年的憲法:
領土變更、修憲程序: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目前立委席次113 3/4出席就是85席出席 3/4同意就是85席出席的時候64席同意
民進黨加上時代就73席 親民黨3席可談
用區域的實際選民要的東西/制度改革/民意壓力去交換國民黨的牆角
也不用多 也不用真的來投贊成票(不來都可以 當然交換的價碼不同)
修憲沒這些人想的遙遠
反過來說 DPP搞不定這事情就是無能 被幹就是活該
作者: Uizmporm 2016-01-19 07:40:00
所以我更覺得 要修什麼先擱置 先把爭議條文移出憲法
作者:
jarr (捷爾)
2016-01-19 07:48:00...不出席很困難嗎真的認為修憲這種大事 KMT不會來個甲級動員?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1-19 07:58:00你當作KMT會知道要表決修憲草案的時候.不會「甲級動員」嗎?
所以我問了 要拿什麼當黨紀呢這種事情當然是投票前就先僑好了吧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6-01-19 08:46:00如果你同意大陸臺商在大陸不在籍投票 再來談這個KMT就是堅持要這個 你要怎麼喬 喬一喬 又變成大喬小喬
35席而已哪喊的出這種價碼 又不是要買他門全黨而且國會/政府改革一定會牽扯到修憲廢監察院/改選制/改選區 都會動到憲法..不喬根本不會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