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是一上任就要做了,現在才做已經太晚了
就算民眾會反彈,但是連續做四年,四年後就習慣了
現在才做的話就只剩下三年而已,一下就少了一年的適應期
應該培養國民走路15分鐘內都是理所當然的事
廣設停車場,將車子停到同車場再走路到目的地就好了
現在人行道既然擴大了,空間這麼大,走得很愉快
停車場也可以設立U-BIKE,停好車以後騎車到目的地
現在這麼多為停就是懶惰又自私的結果
※ 引述《girl10319 (凱莉)》之銘言:
: 新聞報導
: 這幾天強力取締違停,台北市政府進帳超過1000萬
: 我支持抓違停,但這一定會得罪部分的民眾
: 因為被開單的三寶肯定不爽 呵呵
: 會不會不爽被開單下屆不投柯P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