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政府對急難救助的上限?

作者: dharma (達)   2016-02-15 13:17:33
這次發生的台南大地震
「假設」政府在法規、稽查和災難救援都沒有任何疏失
建商的偷工減料
「假設」是屬於政府管不到的部分
然後「假設」建商相關負責人都已經過世
或是很久已前就完美脫產
政府無任何過失,建商又無法實質求償
對於這上百位輕重災民,政府救助的上限在哪?
短中期的免/減稅、租屋、就學、房貸暫緩等等
國民都會同意這些補助
但是如果像房貸「免繳」這種的
可以嗎?
在政府沒有任何過失的情況下(假設)
以台灣政府的財政現況,可以拿全體納稅錢
來吸收個人在房地產投資的風險?
thank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6-02-15 13:21:00
你都說『投資』了, 表示不用...公家標準做到救弱不救強,救急不救懶, 就已經盡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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