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台灣的選制改革目前最迫切的就2個:
第一個就是罷免門檻過高
讓民意可以監督政府,才不會選上由你玩4年
但這要修法,又關係立委本身利益其實很難做到
第二個是總統跟立委合併選舉
這樣行政、立法兩權都在一次選舉中底定
如果最大黨行政、立法一把抓再加上罷免幾乎不可能
就很容易變成4年內政府幾乎完全沒有有效的制衡力量
所以應該把總統選舉錯開,選完總統2年後選立委
這樣立委選舉可以變成總統的期中考,可以避免某些人掌權後暴衝的局面
這也很難
但我目前有想到可以利用不信任案跟解散國會
就是小英可以在上任2年後操作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
小英再解散國會,立委重選後任期重新起算
自此之後總統、立委選舉就剛好間隔2年
這對現在的民進黨來說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但要犧牲一個行政院長跟立委席次
到手的政權有幾個人有心臟這樣豪賭?
剩下的真的要改革幾乎都要動到憲法短期內應該不可能
一點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