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在:
「若預定交接日超過60日者,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總統當選人商議,
並獲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同意後,得提前卸任」
憲法保障的是四年任期沒錯,但憲法沒有說你總統不能自願放棄任期啊
換言之沒有強制前任總統一定得要下台,
而是幫「若前任跟現任達成共識得提前卸任」立出法律的依據
換言之,馬英九根本不可能答應,那你說時代寫這條幹嘛?
他們會不知道馬英九根本不可能答應嗎?
那如果馬英九跟蔡英文真的商議後然後同意了,然後立法院也同意
是否在這條底下,提前交接的可能性就更高了?至少有法律明文的依據。
如果有這樣的可能性,去推動這樣的法案,有何不可?
※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19/649815.htm#ixzz40ZpD8Tkc
: 2.新聞來源︰
: 東森
: 3.新聞內容︰
: 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議!時代力量黨團約上午公布《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主張
: 「若預定交接日超過60日者,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總統當選人商議,並獲全體立法委員
: 2/3以上同意後,得提前卸任」。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希望現任馬英九、新總統蔡英文
: 能夠發揮政治智慧自行協商,320就提前交接。
: 時代力量黨團19日上午舉辦記者會,黨主席黃國昌當場公布《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
: 》,並指出這個版本不是他們第一個提出來的,早在2008年4月18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呂
: 學樟都提出類似版本,「歷經這麼久,早就應該完成法律今天都沒完成,某個程度上面來
: 說一種遺憾」。
: 黃國昌表示,這個交接草案有3個重點。首先,針對政權交接,他們主張設立一個11人的
: 「監督交接委員會」,若行政機關發布重大政策,皆須交由監督委員會審理,並得請求中
: 央機關備詢或提出書面報告。第二,他們主張人事凍結,現任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交
: 接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簡任級公務人員。
: 最後一個,黃國昌表示,他們主張「總統當選人之與文國政」,總統當選人於交接期間開
: 始後,得請求現任總統及行政院長提供中央告行政機關進用之政治任命人員名冊、公營事
: 業或具官方股份之民營事業之理事、董事或監事名冊、交接期間所欲推動及續行之重大政
: 策內容。
: 是否可以趕在520前完成立法?黃國昌說,這個法案從2008年就到現在,已經有很長一段
: 討論時間,時代力量黨團也堅持把交接條例列為黨團優先法案,他相信可以在期限內完成
: !
: 4.附註︰
: 其實我當然也是覺得,一月16日就選完
: 要到五月20日才交接,這中間未免太久了
: 但不合併選,又浪費資源
: 解決方法一定是請馬總統提前卸任(或蔡)
: 但這法案出來,肯定被拿出來解釋憲法
: 總統一期四年是寫在憲法裡的
: 提前交接是否違憲呢?又要看大法官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