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大法官 我倒是有兩個點想提
1.個人覺得大法官能不能透過制訂新法 透過罷免來更換
我覺得這件事情本身就夠有憲政爭議了
至於這項法規假設通過 大法官會議能不能夠說他違憲又是另外一回事
據我國憲法而言
法官都有獨立的審判權 更何況是大法官
本身作為憲法的解釋者和守護者
一般民眾不應該用對待行政官員的角度去看待他
這樣等於是把司法權還有行政權搞混了
2.
是台灣現在的司法權真的蠻廢的
我原本以為大法官至少還有點風骨
但最新那個釋字735號出來之後 我都笑了
已經好久好久 沒看過這麼廢的釋字了
先不說這件事情本身算不算政治爭議 大法官有沒有介入餘地
光是735號的篇幅 完整度 邏輯架構
幾乎可以說是近年釋憲案最爛的吧
說沒政治力介入的話 實在令人覺得顆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