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定容積率上限就是160%(正確來講應該是150,但柯從寬認定),這是營建署在104年
7月1日的修正案規定,法規綁在那邊就是死的,中央政府規定出來,各級政府全部都要遵
守
tvbs有報導,居民確實有要求250%,或者是平面報紙說的450%也好,坦白說,基本上絕對
是違法,也根本開發不成,這只要告下去,馬上卡關別想蓋了,等於從零開始,一切都做
白工。
土壤液化、淹水是一回事,那不是理由,真正問題是容積率給160真的是法規最上限,真
的可以去查一下。
要柯文哲違法去為社子島過關,別做夢了。出事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