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真的是不想選下一屆了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02-27 11:00:45
※ 引述《ZOTA15 (爵!!!!士!!!鼓!! )》之銘言:
: P.S大家一直在討論的違停事情
: 當初如果通過監視器攝影就絕對沒問題了
: 再有隱私疑慮,用線圈感應觸發攝影也可以啊
: 再不然設立一個牌子,“此路段有紅線停車攝影”
: 絕對也有嚇阻作用
說到監視器攝影,我還記得當初吵的沸沸揚揚,然後有一個蛆蛆法官投書蘋果日報罵柯(
我忘記標題了,有人記得的話可以幫忙我提供連結嗎?)
內容大致上是這樣,開頭基本上要先嘲笑柯幾句,這模式大家也很習慣了,就是蛆蛆開頭
崩潰法。
然後開始說故事,就是警方透過警車上的監視器,發現有人違停,接著開單,好像是總共
罰了三個車主的樣子,還有發現違規闖紅燈之類的,詳細我也忘了。
該法官很聰明,他明明也看到違法,但是他就基於隱私權,然後得意洋洋的說自己就是不
給他定罪,全部駁回,還把警方罵了一頓,說監視器的錄影不能當作證據,最後再罵柯沒
有法治之類的崩潰作結。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充分理解什麼叫作「法匠」,估計警車的攝影若那天拍到有人撞死人肇
事逃逸,也能基於隱私權而不能當作證據是吧?
台灣司法就是充斥著這種人,司法才會充滿恐龍法官。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6-02-27 11:01:00
可是毒樹果實理論呢?那個法官也不能說全錯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16-02-27 11:08:00
每次提到監視器就很好笑,一堆店門口裝監視器對著人行道,人來人往被照,都沒有人說侵犯隱私,現在要開單就說侵犯隱私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2-27 11:09:00
那法官沒錯 若要推行得先修法 ( 我是不反對在違規熱點上使用監視器取締就是... )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16-02-27 11:09:00
還有常常會在路邊看到“此地錄影,亂丟垃圾報警”,怎麼沒人說侵犯隱私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6-02-27 11:10:00
可是為什麼台中可以用?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2-27 11:12:00
台中有黑道你敢嘴?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2-27 11:14:00
( 台中具體情況 不太清楚 平常也沒在關心 ... @@ )
作者: yukijenny   2016-02-27 11:28:00
台灣法律並非以德為基礎,只是因為留德老師多,況且刑訴領域中留美的也不少,所以並沒有說引用美判例就不宜的觀點,而且刑訴也有毒樹果實的例外規定,不是像你說得完全無調整彈性況且毒樹果實目的是在限制警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濫權,終歸也是要保護人權,江國慶案就是血淋淋得的教訓了
作者: skyeyskald (skyeyskald)   2016-02-27 11:57:00
http://goo.gl/FaS82e新聞:網路傳聞是真的!國道監視器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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