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提出用eTag收停車費
很好呀,節省人力 快速又方便
至於隱私問題,現在高速公路就是用ETAG收費,還沒有發生行車資料外洩的問題呀
只是到底要怎麼用ETAG收停車費
我想半天想不出到底要怎麼做到
ETAG就只是一個車子通過下面就感應的東西
所以之後在台北市放了一堆感應架之後
通過感應架的區間內停了多少個小時就收多少停車費
那麼停在私人停車格的呢? 停在自家停車場的呢?
一樣會被算在這個區間內呀.沒有辦法被區分
所以這個完全不可行呀
除非是每個停車位上面通通擺一個etag感應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