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以後買東西可以先享受再決定要不要付款?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3-07 21:28:47
國防布在時力記者會上表示
他們無法當面認定文件的機密等級
所以必須先從魏先生手中拿走文件
待取得文件之後再判定是否為機密
照他們這麼講
那我們以後去超商買東西是不是也可以
先用過吃過喝過 等我們覺得滿意了才決定是不是要付錢?
作者: rainbowzone (彩虹區塊)   2016-03-07 21:31:00
這是有黨證才有的特殊待遇,你有嗎?
作者: Marcus2014 (馬克斯)   2016-03-07 21:33:00
網路購物有七天鑑賞期啊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6-03-07 21:37:00
其實還蠻多交易確實是這樣只是國家公權力不能用私法契約來比喻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03-07 21:40:00
這群黨國特務...根本豬一般的腦袋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3-07 21:47:00
辦共諜案都還由軍事檢察官發動 辦這種鳥案需要這麼趕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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