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選將涉賄選 國民黨花縣黨部連坐罰115萬

作者: chun0303 (chun)   2016-03-18 23:29:09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國民黨所提名的花蓮縣議員候選人徐成國因涉賄選案件,遭法
院判處2年徒刑定讞,花蓮縣選委會今天召開會議,依據選罷法連坐處分推薦政黨,裁處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115萬元罰鍰。
黨部主委張逸華說,選前黨部都跟候選人再三申明要乾淨選舉,同時簽下不賄選、不買票
的切結書,對於仍發生賄選案件,會依據選委會的裁罰規定繳納罰鍰「依規繳納」。
縣選委會指出,依據選罷法第112條規定,政黨推薦候選人,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
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遭判處有罪確定者,按其確定人數,各處推薦的政黨新臺
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今早經委員會議裁定通過,處以115萬元罰鍰。
前瑞穗鄉民代表會副主席徐成國獲國民黨推薦參選花蓮縣第七選區縣議員,民國103年9月
初,徐在玉里鎮分別交付5名樁腳各5000元,囑請樁腳需向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每票
1000元,約定投票支持徐成國,遭檢警查獲。
花蓮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選罷法判處徐成國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徐成國不服上訴
2審,花蓮高分院認其一審坦承犯行,曾多次向公益團體捐獻及發動義剪等善行,已有相
當悔意,改判緩刑4年,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20萬元。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35355
賄選還能被判緩刑?
真是無言以對
作者: mikamitomoya (三上智也)   2016-03-18 23:30:00
這算什麼 賄選被抓一次不夠 有賄選第兩次嗎?關鍵字 楊見福
作者: abcd5566 (aa)   2016-03-19 00:33:00
扯到不能再扯 說這沒問題才不信勒 幹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6-03-19 00:50:00
有黨證就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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