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9577/1577531#comments_body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新聞內容︰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目標直指國民黨黨產,國民黨也發動逆襲。黨團提案訂定「總統不當財
產調查處理條例」,規範自前總統李登輝之後的總統,及其利害關係人必須申報自總統上
任前六個月至卸任後六個月內所有財產之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狀情形,逾期未申報者
,推定為不當財產。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說,既然要講轉型正義,就應做全面性檢視,不是只有檢討
黨產。林德福說,國民黨在李登輝時代,黨產已經被搞走太多,現在根本已經空了;陳水
扁為了海角七億坐牢,她的女兒陳幸妤不平的說,哪個民進黨從政同志沒有拿到他父親的
錢。這些錢的去向大家都在質疑,也必須有一個合理的交代。
林德福說,蔡英文說要謙卑,下面的人卻在追殺,針對性的要求國民黨檢討黨產,但蔡英
文家族投資生技產業受到的質疑,也有接受外界檢視的必要,不然就是政治鬥爭,且國民
黨的提案一視同仁,不是光為蔡英文而設,包括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要依法申報,
都要接受檢視。
依照國民黨的提案,在監察院下組成「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委員會」,受規範對象,包
含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實行後之總統,及其配偶、三親等親屬,或總統曾經擔任負責人、
董事、監察人、清算人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或總統得以所持股份、捐贈或實質影響力控
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至於不當財產定義,則是指總統違悖實質合法性或其他法治原則所取得之財產,或使其利
害關係人取得之財產。例如總統以合法掩護非法,以無償或不相當對價取得之財產等。
法條中也明訂,條例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受規範者必須向「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委員
會」申報自總統上任前至卸任後六個月內所有財產之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狀情形,現
任、未來總統及其利害關係人則逐年申報,經認定屬不當財產者,應命其於一定期間內移
轉為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
提案中也訂有罰則,總統或利害關係人於條例公布日之所有財產,違反禁止處分規定,處
該處分財產價值之一倍至三倍罰鍰。受調查之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
、拒絕或妨礙調查,違犯者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柯建銘:針對性立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條例」,反制民進黨推動轉型正義,對此
,民進黨表示,國民黨應多關心不當黨產,對於國民黨團提案不便評論。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國民黨團是「針對性立法」,試圖在轉移焦點。總統與一般人
民犯法同罪,現行法令對於涉及不法均有相關規定,無需特地另立專法,國民黨團應就不
當黨產有所回應。
附註︰這樣子很好。國民黨的不當黨產本來就該查一查。而歷任總統的不當得利,也要來
查一查。畢竟,我們都不了解這些坐大位的人,到底是黑還是白,就讓法律來證明這些坐
大位人的清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