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陳垣崇與翁啟惠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6-03-24 13:43:33
陳院士也曾經因為專利授權與採購被約談
最後不起訴
產學合作很難沒有利益衝突
法律已經允許研究者經機構同意,可以取得10%以上股份,可擔任創辦人、董事
所以翁院長其實不需要這麼迴避
但是翁院長擔任浩鼎董事與股票
等於中研院背書
研究結果與股價都會被懷疑
所以科學家們還是要先自律
把自己的股票、費用、研究過程來跟自己所屬的機構申報
有透明就沒問題
台灣的科學家都要學起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24 13:51:00
不能給女兒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3-24 15:09:00
翁院長其實不需要這麼迴避 <~~用女兒的戶頭認股算回避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3-24 16:37:00
就是迴避還避得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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