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在美國有創辦公司(就是Op開頭的那家),
但是因為技術遇到瓶頸,該公司在美國募不到款,
所以才到台灣來設立浩鼎子公司,
目的就是為了在台灣募款。
結果新藥解盲還是失敗,一堆台灣投資人被套牢,
但是身為產官學多棲的翁,早已上億入袋。
請問,像翁這樣,在美國募不到款就回台灣的咖洨,
占盡資源的既得利益者,台灣有對不起他嗎?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數個星期前吧,那時翁院長替浩X講話時,
: 那時新聞就有開始批評
: 不過在第一天的時候,那時聽寇寇早餐,COCO就講
: 到像翁啟惠這樣的學者在美國,其實都有因自己的研究
: 都成為富豪級的人
: 也就是在美國,有良好制度,讓學者在「國家資助的學術機構及大學」做
: 出重大的研究時,其結果不會因為「國家資助你,所以結果國家全拿」
: 有良好的制度,讓你可以分配大量的利潤。
: 也因此全世界所有的學者沒什麼人想待自己國內的,各種領域全部都想去美國
: 因為人家有這個誘因在
: 台灣該檢討的是這樣的制度
: 讓國外的傑出學者能夠有意願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