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本來是非常堅定的反廢死派,
認為殺人且手段兇殘者,唯一死刑!
甚至公開問吊都剛好而已
但最近有稍微改變想法
鄭捷案發生後,我跟朋友討論,
該怎麼處理這個畜生最好?
得到的不答案不外乎凌遲啦、鞭刑十萬下啦、車裂啦
但在臺灣辦得到嗎?辦不到!
那退而求其次,一槍打死他吧!
但當我看到他本人也期待趕快被槍斃,好證明自己真是英雄時,不禁在想太便宜他了
對他而言更痛苦的,反而應該是絕無釋放可能的終身監禁
而且要每天強迫工作,稍有怠慢就送牢裏的禁閉室!
加上每天牢裏大哥們[伺候]
叫這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比死還難過!
這至少是現行法律就可以辦到的
只是到時候人犬團體又要靠杯監獄人權,
那就只好請人犬團體去幫忙照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