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法律改這樣好了

作者: bosswen (大哥)   2016-03-29 22:48:06
個人觀點分享
最近網路上很多人在分享,殺12歲以下孩童唯一死刑,這法律要是通過齁...
我看很多未婚生子、棄嬰、虐嬰不當管教致死,要判死刑一堆人。當然這法案一定會有
那個人生最討厭的那個But,但就是這個But讓捷運隨機殺人犯在那邊打羽球吃免錢的。
但沒關係,我覺得台灣人的民主很發達,鄉民正義甚至比一些政府機關都來的有效率和
有人情味。所以我想台灣的法律應該這樣改:
1.殺人犯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
將所有檢方、雙方律師、任何調查結果及法庭上論述全部po上網,法官在最後定讞之前
做出他的決定及對整件事情的看法和論點。由大眾公投決定死刑或是無期徒刑。
規則如下:法官的一票算兩百萬票。大眾投票須超過任期內的總統大選投票數的一半
(不包含法官的兩百萬票)以多數票為最後定讞,如果沒過半就以法官決定為主。當投票
結果是決定死刑,及立刻決定行刑時間,全程用刑過程以網路直播方式,讓大眾一起承
擔死刑的這個重大的判決。
後面兩個是我發現比較有問題的
2.貪汙和掏空 → 直接褫奪公權及限制出境和凍結所有帳戶,以連坐法將相關親友帳戶做全
全面監控,直到他把所有的錢,物歸原主那刻才解除。
不然你看看他賺那麼多,賠那一點點...又關那不到幾年,品行良好又出來了
你說公司被掏空後倒閉的那些員工怎辦?
3.總統大選過後,舊總統出訪國外及所有簽呈和所有條約簽立,所有相關機構需要總統
簽呈的相關文件,都應該由新任總統看過及簽章,不然說出那種"簽約後下一任總統如果
不喜歡可以反悔"的話,實在是....聽說他是法學系畢業的不知道真的假的
如果他哪一天心血來潮,跑去跟大陸簽和平統一條約,舉家一夕之間搬去大陸,變成那
邊共產黨榮譽兩岸和平主席。相信沒有一個總統能反悔吧 ...國際也不會讓你反悔吧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3-29 22:59:00
你說陪審團制度還可討論 你提的這個根本提自爽的= =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6-03-30 09:03:00
用陪審團來定刑期多寡或死刑。那不如用抽籤決定。
作者: despairlra (BlueNess)   2016-03-30 13:26:00
現在國會都有一定程度的透明了 大家還不是選出一些奇
作者: bosswen (大哥)   2016-03-30 14:46:00
那總統也用抽籤的就好了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