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sita (phosita)
2016-03-30 13:18:28我是建議不用分什麼兒童、大人,
殺人償命就是常識。
所以舉凡殺人者,一律死刑,豈不乾脆。
惡性重大者,菜市口凌遲。
廢死的民意支持度到底從哪知道的 好奇藍綠都支持廢死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3-30 13:23:00
繼續自慰吧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3-30 13:27:00作者:
hssz (é‡‘ä½³æ˜ ï½žå¥½å¯æ„›)
2016-03-30 13:28:00非現行犯怎麼辦?殺人者真的是殺人者?殺錯了沒得挽救
作者:
hssz (é‡‘ä½³æ˜ ï½žå¥½å¯æ„›)
2016-03-30 13:29:00台灣問題在假釋制度不在死刑制度,這也是為權貴開的法律後門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6-03-30 13:38:00死豬不怕滾水燙,只是大家都在嫌水不夠燙就對了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3-30 13:57:00如果你邏輯沒壞的話,照你的說法 執行死刑的人也要被判死
~~~~~應該說已確認是現行犯,而且凶手承認不悔,像這類人應該是不在廢死的保護範圍,這樣不就好了,這麼簡單,白痴法官什麼都不會~~~~~~~~~~~~~~鬼島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廢不廢死刑,問題在法官任用制度,還有一些舊官僚制度,才是最大主因問題~~~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3-30 15:02:00
這麼簡單?阿不就快點去考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6-03-30 15:05:00這篇中二度蠻高的 想推
~~~~就是這麼簡單,全面廢除司法官考試制度,改由社會歷練律師擔任,並且實行陪審團制度~~~~~~~~司法官考試制度僅維持檢察官部分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3-30 15:40:00
又要全面廢除又要僅維持XD
你以為台灣沒有推過唯一死刑嗎 當初會取消就是因為反而增加兇殘犯罪,殺了一個反正都是死就多殺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