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再次打臉WTF55665566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3-30 22:10:46
http://goo.gl/7pG8FD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15 日
第 3 條
中央研究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院務;副院長二人或三人,職務均比
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院長處理院務。
院長,由本院評議會就院士中選舉候選人三人,呈請總統遴選並任命之。
副院長,由院長就院士中遴選,併同其任期報請總統任命之。
院長任期五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http://goo.gl/jBHoFl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 民國 95 年 10 月 14 日
4
四、中央研究院院長在第1任任期將屆滿而有意連任時,應於任滿前1
年,由評議會執行長召集會議,推定臨時主席,主持院長連任投票
  事宜。院長連任之投票用無記名方式,得票數以出席評議員過半為
  通過。
================================================================
如果沒有院長,要由中央研究院的評議會選出候選人三人,讓總統遴選、任命。
如果有院長要連任,同樣要由 中央研究院的評議會 來投票決定。
『院長任期五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是連『選』得連任一次,不是連選都不用
選直接連任,評議會若出席的評議員得票數沒有過半,就算院長想連任,也沒辦
法。
看懂法條前,你應該先看對法條才有意義....
※ 引述《cs2260cs (一拳超人)》之銘言:
: 法律用語「得」應讀為「ㄉㄜˊ」,表非強制性之義務,行為人有選擇作為或不作為之自
: 由
: 總統任期,連選得連任一次
: 白話文,總統連續選舉可以連續擔任一次
: 中研院院長任期,有意願得連任一次
: 白話文,院長任期屆滿時,院長有意願可以連任或可以不連任,但如果有意願當然是選擇
: 連任
: (少了一個連選,就是不用再經過推
: 選)
: 這是徐國勇大律師掛保證的
: WTF55665566,你真該好好讀一下法律用語,和國文邏輯
: → jiern: 在上週54新觀點中 徐國勇有說明的很清楚 03/30 20:48
: → jiern: 所以徐佳青才沒再跳針講是馬英九任命的人 03/30 20:49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6-03-30 22:11:00
你怎麼會指望cs2260cs 看法條? 不過就是...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30 22:21:00
是呀,所以出席委員過半通過,馬英九有辦法換掉嗎!你說啊你比WTF55665566明理多了院長有意連任,出席過半委員同意,馬英九無法換人不過我想WTF55665566還會繼續跳針院長第二任,委員投票通過,總統就等於橡皮圖章沒有辦法不同意,沒有辦法換人,那關馬英九什麼事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3-30 22:30:00
要擔任院長,最重要還是要通過評議會的投票....換言之,即便是阿扁,也沒辦法在沒有通過評議會投票前,直接指定、任命翁啟惠....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30 22:33:00
AskWhat,阿扁那時是第一任,是推薦三人給阿扁任選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3-30 22:34:00
三位也是評議會選舉投票出來的....不是阿扁可以指定的...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30 22:35:00
投票程序是選前三名,那三人阿扁是可以"自由選擇"的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3-30 22:35:00
翁如果無法通過評議會的投票,阿扁就算是總統,也沒辦法任命他....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30 22:36:00
AskWhat,對阿,投票出三位後,就是阿扁"任意選擇"至少比第二人通過委員投票後,"無法換人"好多了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3-30 22:37:00
我的重點....院長是評議會先選出來給總統的,不是總統自由選擇的,那怕是一位連任院長還是三位院長候選人.....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30 22:38:00
阿扁至少還有三人好選,馬英九是無人可選,被動接受
作者: yisdl   2016-03-30 22:48:00
笑了 cs2260cs你應該是DPP的反串吧XD
作者: gqqueen   2016-03-30 23:07:00
一直看到有個人跳針 硬要連結
作者: Westzone (鋒之痕)   2016-03-30 23:09:00
管他法條是啥?跳針阿扁都是對的..阿扁到底要不要下台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3-30 23:20:00
%%%%%%%%%%%%%%%%%%%%%%%%%%%%%%%%%%%%%%%%%%%%用肚臍想也該知道那種大位還可以你想連任就連任的喔????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3-30 23:23:00
突然讓我想到上次那個足球選手用性器官"屌打"邊審的新聞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6-03-30 23:45:00
cs2260cs刪文了啦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3-30 23:48:00
估計他們會發文 沒有言論自由 難道英皇不用負責嗎標題都替你們想好了 不用謝了
作者: kanyej1022 (高級的台灣人)   2016-03-30 23:48:00
cs這個id當笑話看看就好,哈哈哈~~~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3-31 06:36:00
https://imgur.com/a/HBRaV怎麼這篇不見了?被我打臉到爆打到刪文Cs說好的不刪文呢歐對了what你那個只是中研院內部辦法事實上不論是否連任,連任選上亦需陳情總統任命沒有繞過總統這回事最終都要以中研院組織第三條為準http://goo.gl/cKI8SW感謝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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