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廢死(重犯人人權)vs反廢死(重受害者人權)?

作者: wkch6217 (葡萄汁)   2016-03-31 12:24:44
廢除死刑與否常常引發爭議
個人是有幾個看法......
(1)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其實若用在重型犯或者
隨機殺人犯身上應該是可行的吧 一命還一命 公道合理
(2)若隨機殺人或者惡行重大的殺人犯 只判無期徒刑甚至可以假釋
我覺得這樣做的話簡直是狗屁不通 這樣做的話受害者人權在哪?
(3)人性是本惡的 所以別鄉愿了 隨機殺人者或惡行重大殺人犯請速審速判決
執行死刑時請全程電視實況轉播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
謝謝
作者: osiris34 (逆襲天月)   2016-03-31 12:28:00
一命還一命的話 維冠老闆要還幾命 魏應充該還幾命 他們比隨機殺人更嚴重欸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03-31 12:29:00
他們就是廢死降低死刑比例的受惠者啊。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6-03-31 12:51:00
一命還一命的話 登革熱逾100人受難 誰要還?
作者: HomerEDLee (LED)   2016-03-31 13:04:00
哇,登革熱也出來了,要不要SARS和平封院也拉出來吵?要不要納莉也拉出來鞭?還有更久以前921賀伯也一條命一條命算?要護航要戰也好看一點,我這個中壢李姓也看不下去
作者: bbo40453 (祐!)   2016-03-31 13:51:00
反廢死什麼時候顧慮的是受害者家屬人權了而且人權之中沒有一個叫報仇權的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6-03-31 13:56:00
推 報仇權
作者: vincentwade (Windbreaker)   2016-03-31 14:07:00
死刑公開轉播是怎樣…腦袋清楚點好嗎
作者: kerwinhui (kezza)   2016-03-31 15:38:00
出來大聲反癈死的都是一郡偽善者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03-31 15:47:00
廢死的目的是限縮政府權力而不是維護犯人權利
作者: virginia779   2016-03-31 20:30:00
你所指的粗淺人權目的只在羞辱活著的人活脫脫罷凌的模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