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營監督條例 確定刪除兩國論

作者: perceval (摸魚中)   2016-04-02 14:58:51
我比較好奇的是
不能把這個法案擴充到對外所有的國家或地區嗎?
這樣就可以避開這種「兩國論」、「一個中國」的問題
還是有什麼理由不能這樣處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6-04-02 15:02:00
這樣他國不一定接受吧?對他國就是國對國,他國會接受這種主權模糊的協議嗎?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4-02 15:21:00
不,這件是針對PRC用的,因為他玻璃心
作者: tsgd   2016-04-02 16:29:00
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這是台新貿易協定的台灣名稱 我們所謂的國對國是這樣 但對中國...顯然不管國民黨或民進黨 都打算用大陸地區跟台灣地區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4-02 17:06:00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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