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生事被解雇 國民黨老黨工判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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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有14年黨職經驗的國民黨李姓黨工去年遭主管以造謠生事、請同事代打卡、找同事值班不
付錢為由開除,李訴請復職,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李男雖有被指控的事實,但情節不重大
,黨部應先以降調或記大過警惕,直接將解雇有違比例原則,今天判國民黨應讓李復職及
復薪。可上訴。
李原任職國民黨智庫政策研究會政策研究部研究員,他指出,自己月薪5萬1千元,因與邱
姓主管有私人恩怨被解雇,「黨部沒有給我改正機會」;國民黨說,李訕笑同仁學歷、散
布同事男女關係複雜等謠言、請同仁代打卡等違失,「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所以解
雇他。
法官審理認為,李的確達到黨務幹部管理辦法中「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不守規定秩序
及時間」及「干預外事或造謠生事」的程度,但國民黨未給李改善機會,違反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