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 幹!!
: : 支那憑什麼將在肯亞的八個台灣人~遣送回去支那~!!
: : 台灣是被桶一了膩?台灣還沒被支那桶好嗎?
: : 支那別一直當作台灣已經被你們支那桶了好嗎?
: : 支那在無恥秀下限膩!!
: : 台灣的美國拔拔都說了!什麼是92共識...只有92無鉛汽油啦!共你媽的屎啦!
: : 支那趕快把那八個台灣人送回台灣,因為你們支那還沒資格拉!!
: 這八個人在肯亞沒有犯罪沒錯,
: 因為他們是去詐騙中國人的錢,
: 所以要定他們的罪得讓他們到中國才能判刑。
: 肯亞跟中國有邦交,但跟台灣沒有,
: 中國跟他們要人,肯亞當然就交人囉。
: 奇怪,怎麼不順便譴責一下肯亞亂交人?
: 有沒有把我們台灣放在眼裡??
: 幹,好像真的沒有。
: 不過就算把這八個人都交給台灣政府又怎樣?
: 別說馬der,就算是蔡上台,如果中共來跟我們要人,
: 除非是政治犯,否則也不敢不給。
: 反觀台灣的金融罪犯倒是整天跑到中國去,
: 我們一個也要不到……,這才比較有問題吧?
: 還有啦,今天是八個詐欺犯所以有人在護航了…,
: 那如果是八個強姦殺人犯不曉得會不會有人出來贊聲??
: 我想是後者的話,那應該就是會覺得中國收得好吧?
: 讓他們在中國挨槍子省得回來台灣浪費台灣人的米,
: 判個無期徒刑又減刑,早早出來又禍害台灣。
我是不知道護航支那沒錯的人的想法...
但是依據國際而言!
如該犯人在當地犯法理應由當地法律給與制裁,可是肯亞當地法院都判那八個人無罪了!
憑什麼支那要人?
像其他那幾位有被肯亞法院判有罪的人來看,支那也沒那個權責要求在肯亞被判有罪的人
,去支那服刑好嘛!
就好比,印尼處決在當地販毒的人也好比新加坡對歐美人士在新加坡犯法被鞭刑是一樣的
道理!!
還有就算要遣返也是遣返回臺,不是支那好嘛!
幹!!那以後台灣國貼紙貼在護照,那麼到達外國過境之後,直接遣返支那這樣順便洗腦那
些台獨人士,讓他們轉向支持桶一好了!
(以上那樣9.2和381的蛆蛆應該會很「高潮迭起」吧!)
還有支那的法律延伸還無法在台灣適用好嘛!只有桶一之後才能延伸...還沒桶一前都不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