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發生菲律賓將我國人以涉犯詐欺為由,交由中國審理,引發重大爭議
當年幾經折衝,才平息下來(法務部應該有經驗)
在今年又發生肯亞的事件,照理說,法務部應該已經有譜,知道該如何處理
但羅瑩雪的表現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好像是生手上場,凡事都要請示
在與黃國昌的詢答中自承
今年1月11日,對於菲律賓的紅色通緝令事件,要請示總統
之後,又有一個巴拿馬的跳樓自殺案,
羅說因為要瞭解狀況,還在瞭解的時候,人自殺了。
從這3件事情可以知道,羅瑩雪在面對危機時,完全沒有處理事情的能力。
在接受顧立雄的詢答時,答詢更是荒腔走板
依照法律規定,電信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罪,本來就不可以易科罰金,
羅說可以易科罰金,就已經是嚴重錯誤
何況在詢答中,提到詐欺被判刑低
如果羅瑩雪也這麼認為
那她是法務部長耶
為什麼不提案修法,在國民黨立委是多數的情形下,會不通過嗎
在詢答中完全忽視了自己是法務部長的身分
答詢真的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員
答詢嘴臉,噁爛至極
台灣有這樣的法務部長,真是悲哀!
還好,再忍受也只有一個多月,
真的是爛人一個!